总序/菲利普·斯科菲尔德/1
译者说明/1
前言/1
缩略语表/1
第一章 真确实体和拟制实体/1
第一节 实体理论和功用理论的产生过程(1770年代)/1
第二节 幸福学、本体论、逻辑学、语言学和实体论(1813-1815)/14
第三节 各种实体、话语一信仰的主观性、信仰正确与否的标准/21
第四节 拟制实体的解释技术/31
第五节 本体论:自然主义与主观主义?/37
第二章 功用原则/40
第一节 “苦乐感觉就是一切”及其心理学说明(1810年代中期)/40
第二节 功用主义、苦乐的来源和计算(多数和少数的关系)/47
第三节 功用主义与政治算术/57
第四节 功用原则作为唯一正确的原则及苦乐感觉的主观性/62
第三章 自然法和自然权利/70
第一节 《政府片论》、法实证主义及对自然法学说的批评(1776)/70
第二节 对美国革命时代的权利宣言的批评(1775、1789、1818和1827)/78
第三节 “对法国人权宣言草案的评论”(1789)和虚骄夸张的“胡说”(1795)/81
第四节 态度的转变:反对恶政的安全的宣言(1820年代)/97
第五节 从自然法和自然权利到功用原则和法定权利(逻辑学和语言学)/102
第四章 法国革命/107
第一节 法国革命与激进主义转向:若干争论/107
第二节 “对三级会议的构成的思考”(1788~1789)和政治平等/114
第三节 “法国宪法典草案”(1789)、“法国司法组织新方案草案”(1790)、普选权和法官任命/122
第四节 在法国革命期间对英国宪法的看法的变迁/128
第五节 关于贫民孩童教育的论著(1797~1798)的反民主倾向/145
第五章 邪恶利益的出现/148
第一节 全景狱与邪恶利益观念(1803)/148
第二节 《政府片论》(1776)和法律改革/151
第三节 法律改革和政治改革可以分开?(1792~1793)/155
第四节 《苏格兰改革》(1806~1807)和律师的邪恶利益/160
第五节 邪恶利益和法律职业(1804)/167
第六节 邪恶利益:从法律制度到政治制度(1809)/177
第六章 议会改革/185
第一节 皈依政治激进主义(1804-1809)/185
第二节 “问答集”和议员资质的保障(1809)/190
第三节 “导论”与议会改革(1816-1817)/196
第四节 政治谬误(1809-1811)/208
第五节
^ 收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