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第一节 本书目标
第二节 本书内容
第三节 文献
第一章 法律哲学的本质、任务与体系地位
第一节 法律哲学的体系地位
第二节 法律哲学的本质
第三节 法律哲学的任务
第二章 法律哲学、法律理论、法律信条论
第一节 法律哲学与法律信条论
第二节 法律哲学与法律理论
第三章 自然法与实证论——法律哲学的难题史
第一节 为什么要探讨难题史
第二节 欧洲法律哲学的历史概述
第四章 自然法与法律实证论之彼岸
第一节 “第三途径”
第二节 拉德布鲁赫克服法律哲学中自然法与实证论之抉择
第三节 法律诠释学
第四节 法律论证理论
第五节 一般法律原则
第六节 批判法学研究
第五章 从实务方面思考法律的科学理论
第一节 法官的判决——制定法的精确复写?
第二节 联邦法院与包摄信条
第三节 法律实务在方法论上的困境
第四节 法学——只是一种技术?
第六章 对法律发现过程合理分析的反思
——法学逻辑及方法论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逻辑简述
第三节 续论:演绎、归纳、设证——类推
第四节 试论一致性的法学方法论
第七章 法律概念(一般法律学说)
第一节 一般法律学说
第二节 与法律相关的、非原本的法律概念
第三节 法律的基本概念或原本的或类型化的法律概念
第八章 法律与语言——归责作为沟通的过程
第一节 导论、区隔、法学的风格
第二节 法律的语言功能
第三节 语言的两个方向
第四节 日常语言、社会化、专业语言
第五节 电脑作为法官
第六节 法律语言的类推性
第七节 归责作为一种沟通过程
第九章 法律概念:法律与制定法——实然与应然的关系
第一节 法律与制定法——唯名论与实在论的法律概念
第二节 法律概念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现代制定法概念的发展
第四节 法律概念的发展——再一次:法律秩序的阶层构造
第十章 法律理念:正义作为平等(交换正义)——正义与衡平
第一节 法律理念
第二节 正义作为平等
第三节 正义与衡平
第四节 附录:公正的刑罚
第十一章 法律理念:正义作为社会正义(公益正义,合目的性)
第一节 伦理善学说
第二节 优先规则
第三节 人权
第四节 一般法律原则
第五节 法律人类学
第六节 结论
第十二章 法律理念:正义作为法律安定性(法律和平)
——法律理念的内在紧张
第一节 法律安定性的三元素:实证性、实用性、不变性
第二节 法律理念的内在紧张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反抗权——人民不服从
第一节 法律与义务
第二节 自律与他律
第三节 良知——一个主观个体的或客观普遍的判断官能?
第四节 承认与共识
第五节 法律对人格与良知的类推性
第六节 人格的法律效力理论之结论
第七节 反抗权
第十四章 法律与道德:道德、惯例、风俗、习惯——补助性原则
第一节 界限
第二节 法律与道德之对立性
第三节 与社会行为所运用规则之关系
第四节 法律与道德间评价之矛盾
第五节 补助性原则
第十五章 “法外空间”学说
第一节 法外空间:法律上有规定,但无评价
第二节 合法的或违法的:无第三可能性?
第三节 试寻解答
第四节 第三途径:“不禁止一不允许的
第五节 结论:解决价值矛盾、自行负责原则、宽容
第六节 结语
第十六章 自由之判准
第一节 难题之提出
第二节 康德:自由为超验之理念
第三节 展现自由的类推程序
第十七章 战争与和平
第一节 情势
第二节 “正义之战”的学说
第三节 世界国与世界和平
第十八章 法律哲学之现代思潮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正义之程序理论
第三节 真实性理论
第十九章 实体上论证之程序正义理论导论
第一节 程序理论之正确观点
第二节 理性价值认识的三项基本原则
第三节 对谈之标的
第四节 人作为法律的基础关系
第二十章 宽容原则——多元风险社会的法律哲学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民主:法治国家、多元论与宽容的契机
第三节 哲学上及方法论上的多元论
第四节 风险社会——以生态及生命伦理学为例
第五节 宽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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