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文明国化”的使命与“近代”的概念
二、中国外交史研究的地位
三、既往研究与本书的位置(1)——前史:清末以前的对外关系
四、既往研究与本书的位置(2)——民国前期的外交史
五、关于史料
第一部 “近代”外交行政制度的确立
前言 关于“外交”的思考
第一章 组织的变迁过程
一、总理衙门的成立与组织制度
二、从外务部到外交部——依据《外交部沿革纪略》
三、部内各司局的组织
四、驻外公馆的沿革
第二章 人事行政方面的制度变化
一、清末在培养外交官方面的争议
二、从官制方面看北京政府的外交官资格
三、外交部内部办事规则的制定
第三章 北京政府的外交官考试
一、外交官考试实施要领——制度方面的考察
二、外交官、领事官考试的实施状况
三、考生及合格者的性质
第四章 地方外交制度
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地方大员
二、清末的地方交涉机构——从洋务局到交涉署
三、民国交涉署制度
四、交涉署的业务内容
五、围绕交涉员的各种争论
第五章 广东政府的外交行政制度
一、军政府时期
二、改组军政府时期
第一部之小结
第二部 “文明国化”与不平等条约的修改
前言
第一章 清末的“近代”外交
一、同治年间的条约观
二、光绪年间的条约观——新政下为修改不平等条约所做的努力
第二章 北京政府的修改不平等条约政策
一、中华民国的成立与“文明国”——政府承认的获得
二、对古巴的缔约交涉
三、对智利条约
四、对瑞士条约
第三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参战与山东问题之解决
一、从第一次大战参战到巴黎和会
二、巴黎和会与山东问题——依据全权代表团会议议事录
三、尝试向国际联盟提出山东问题
四、走向华盛顿会议的路程
第四章 施肇基十原则的形成过程
一、施肇基十原则的制订时间
二、施肇基十原则与各方面的反应
三、远东问题议题——以驻英公使顾维钧与英国外交大臣寇松的会谈为中心
四、驻外公使关于议题的讨论——美国提出议题之前
五、国内的各种争论——美国提出议题之前
六、日本对中国方面动向的认识
七、日美关于远东问题会议议题的见解(1)——以日本方案为中心
八、日美关于远东问题会议议题的见解(2)——以中美交涉为中心
九、外交部第一次修正案的制定
十、外交部第二次修正案的制定
十一、施肇基十原则提出的经过
第五章 与新独立各国的条约缔结——“修约外交”与大国化志向
一、国际社会的变化
二、对希腊的缔约交涉
三、对玻利维亚条约
四、与欧洲各国的交涉
五、国际联盟外交
第六章 广东政府的外交政策——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中心
一、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广东政府
二、巴黎和会与广东政府
第二部之小结——中国外交史的通史性理解与对民国前期外交的评价
第三部 中国式“传统”外交的潜流——宗主、大国化、空间认识
前言
第一章 对朝鲜外交——主权下的宗主
一、重组宗主体制的“属国体制”—— 《清季外交史料》中的1880年代后半期
二、关于废除朝鲜半岛中国租界的中日交涉
第二章 对暹罗交涉——主权与宗主的纠葛
一、从保护民到“中国国民”——暹罗华侨的选择
二、“虐待华侨”的逻辑与保护国民
三、华侨学校事件的发生与中国的舆论
四、亚洲联合论与正式交涉的开始
五、“皇帝”称号问题与要求派遣特使
第三章 空间意识与地域外交——从俄国革命前后的对中亚外交看新疆省“外交”
一、清末民初的新疆与中亚——伊犁条约
二、俄国崩溃前后的秩序形成(1)——二月革命前后
三、俄国崩溃前后的秩序形成(2)——第一次世界大战
结束前后
四、阿富汗独立与“新阿”通行条件
第三部之小结
第四部 中央与地方的外交行为
前言
第一章 另一个中央政府及其外交行为——广东政府外交的三层结构
一、广东政府外交的三层结构
二、三层结构与北京政府的关系——依据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
第二章 中央与地方的外交
一、有关交涉署活动的具体事例——参与决策与处理地方事件
二、中央与地方社会的重叠性
第三章 北京政府外交部作为“中央政府”的表现——围绕参加1921年华盛顿会议的中国统一的争论
一、参会条件的“统一”与北京政府的对策
二、国内各界的“统一”争论与北京政府的应对
第四章 出席华盛顿会议的中华民国全权代表团的组成过程
一、北京政府的对外一致政策与全权代表
二、华盛顿会议与广东政府——以南北交涉为中心
三、代表团的形成与解体
第五章 关东大地震与中国外交——以北京政府外交部的应对为中心
一、“震灾”外交案件的发生
二、地方情况——外交部与浙江省、吉林省、上海市
三、派遣王正廷与善后处理
小结
结语
附录1
附录2
附录3
附录4
后记
译者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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