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本名埃里克·亚瑟·布莱尔(Eric Arthur Blair)。1903年生于印度,当时,他的父亲在当地的殖民地政府供职,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家属于“中产阶级的下层,或没有钱财的中产家庭”。
1904年,由母亲带他先回到了英国。他自幼天资聪颖,11岁时就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诗作《醒来吧,英格兰的小伙子们》。14岁又考入著名的伊顿(Eton)公学,并获取了奖学金。但早在小学时期,他就饱尝了被富家子弟歧视的苦涩,从他后来的回顾中可以看出,凭他那天生就很敏感的心灵,这时已经对不平等有了初步的体验。
1921年,布莱尔从伊顿毕业后考取了公职,到缅甸当了一名帝国警察,在那里,被奴役的殖民地人民的悲惨生活无时不在刺激着他的良知。看着他们在饥寒交迫中、在任人宰割的被奴役中挣扎,他深深感到“帝国主义是一种暴虐”。身为一名帝国警察,他为此在良心上备受煎熬,遂于1927年辞了职,并在后来写下了《绞刑》(A Hanging,1931年,此为正式出版年代,下同),《缅甸岁月》(Burmese Days,1934年)和《猎象记》(Shooting an Elephant,1936年),这些纪实性作品,对帝国主义的罪恶作了无情的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