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诗集注(上下)
作者:(宋)黄庭坚 著,(宋)任渊,(宋)史容 等注
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3.12
丛书:中国古典文学丛书
页数:1374
定价:95.00 元
ISBN-10:7532534278
ISBN-13:9787532534272
去豆瓣看看 山谷诗集注
任渊序
许尹序
陈三立题辞
第一卷
元丰元年戊午
元丰三年唐申
次韵王稚川客舍二首
欵乃歌二章戏王稚川
咏史呈徐仲车
宿旧彭泽怀陶令
题山谷石牛洞
题灊峰阁
次韵公反舅
元丰四年辛酉至六年癸亥
赣上食莲有感
秋思寄子由
赠别李次翁
戏和答禽语
赠郑交
元丰七年甲子
平阴张澄居士隐处三诗
留王郎世弼
郑王郎
次韵刘景文登邺王台见思五首
次韵吴宣义径怀友
送刘季展从军雁门二首
题宛后张待举曲肱亭
第二卷
第三卷
第四卷
第五卷
第六卷
第七卷
第八卷
第九卷
第十卷
第十一卷
第十二卷
第十三卷
第十四卷
第十五卷
第十六卷
第十七卷
第十八卷
第十九卷
第二十卷
山谷外集诗注
山谷别集诗注
山谷诗外集补
山谷诗别集补
附录
索引
黄庭坚,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宋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生于宋仁宗庆历五年(一0四五),卒于宋徽宗崇宁四年(一一0五)。他于英宗治平四年(一为六七0登进士第,从此一生纠结于由王安石变法肇始的党争之中,两遭贬斥,历尽坎坷。在历任地方官期间,他对变法持抵制态度;“元佑更化”之后,他入朝为文学之臣,先后担任过秘书省校书郎、集贤校理、著作佐郎等职,参与撰修神宗实录,但又不满执政者对新法的一概废斥,主张参酌新旧,择善而从。绍圣二年(一0九五)被指控修史失实,贬为涪州别驾、黔州安置;元符元年(一0九八)为避亲嫌,又移置戎州;元符三年,徽宗即位,被赦放还,待命荆南;崇宁元年(一一0二)除领太平州事,仅九天即罢免,遂流寓鄂州。前此在荆州时,他曾写过承天院塔记一文,为此被罗织“幸灾谤国”之罪,遂被除名而流放至宜州(今属广西),直至崇宁四年卒于贬所。
黄庭坚,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宋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生于宋仁宗庆历五年(一○四五),卒于宋徽宗崇宁四年(一一○五)。他于英宗治平四年(一为六七○登进士第,从此一生纠结于由王安石变法肇始的党争之中,两遭贬斥,历尽坎坷。在历任地方官期间,他对变法持抵制态度;“元佑更化”之后,他入朝为文学之臣,先后担任过秘书省校书郎、集贤校理、著作佐郎等职,参与撰修神宗实录,但又不满执政者对新法的一概废斥,主张参酌新旧,择善而从。绍圣二年(一○九五)被指控修史失实,贬为涪州别驾、黔州安置;元符元年(一○九八)为避亲嫌,又移置戎州;元符三年,徽宗即位,被赦放还,待命荆南;崇宁元年(一一○二)除领太平州事,仅九天即罢免,遂流寓鄂州。前此在荆州时,他曾写过承天院塔记一文,为此被罗织“幸灾谤国”之罪,遂被除名而流放至宜州(今属广西),直至崇宁四年卒于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