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霍金斯先生曾担任时代华纳、IBM、星空卫视及其他许多公司的战略和企业发展顾问。他为包括美国、日本、中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加坡在内的三十多个政府工作,帮助政府制定创意产业政策。此外,他还担任着多伦多制片公司的执行主席、英国银幕顾问理事会的副主席和伦敦电影学院的董事。
作为创意经济的权成人物,约翰·霍金斯频繁访问中国,在重大会议、论坛、电台和电视上发表演讲,并多次受邀就政府政策和商业策略问题提出咨询意见。
他是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兼客座教授,上海创意及创新学院院长,并且担任上海创意产业协会和上海创意产业中心顾问。
他于1979年首次访问中国,完成著作《中国大众传媒》(1982),用第一手材料记录、研究了中国发展中的电视、电影、出版和通讯产业。
目前参与的主要工作包括,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设计双年展,亚洲文化合作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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