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与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1759-1911年)
清代承袭并发展了汉唐以来的经验,对新疆地区的治理更为深入与广泛,民族立法与法律治理方面尤其突出,其得失足资后世之治。由于复杂的地理与人文等因素,清代统一新疆后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新疆地区国家制定法、宗教法以及习惯法等同时并存,形成了法律体系及司法实践的一体与多元格局。一体之下多元并存,多元法律寓于一体,成为清代新疆法律发展的基本脉络和突出特点。
《一体与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1759-1911年)》分引言、主体与结语三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研究缘起、主题与框架;研究综评及意义;研究范围、基本概念与资料的说明。
主体部分共分七章。前三章主要从法律渊源、司法体系、基层控制三个角度展现清代新疆法律“一体与多元”的实态,第四章以档案资料为主论述清代新疆以清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法律的一体化构建。第五章延伸上一章的主题,重点论述清末新疆建省对多元法律一体化构建的推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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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与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1759-1911年)》分引言、主体与结语三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研究缘起、主题与框架;研究综评及意义;研究范围、基本概念与资料的说明。
主体部分共分七章。前三章主要从法律渊源、司法体系、基层控制三个角度展现清代新疆法律“一体与多元”的实态,第四章以档案资料为主论述清代新疆以清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法律的一体化构建。第五章延伸上一章的主题,重点论述清末新疆建省对多元法律一体化构建的推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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