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萍,1969年9月生,山东青岛人。现任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常务副院长(正院长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于山东师范大学获教育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师从孙培青教授,1997年获教育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后。
曾任山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聊城大学副校长。兼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地方教育史志研究会学术交流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审查委员、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副会长等。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现代教育史、大学教育。出版的学术专著有《中国现代教育问题史论》(人民出版社,2005)、《康有为教育思想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合著和主编的教材、著作有《中国现代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中国现代教育之大家与大事》(广东教育出版社,2011)、《教育学导论(第三版)》(人民出版社,2006)、《校长领导与学校效能的实证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大学教学论》(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等8部。在《历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课题、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等7项。独立或首位获得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等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7项,是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团队“公共课教育学”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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