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笛福(1660——1731)有不寻常的经历。他出生在伦敦的一个信奉新教的家庭,父亲是屠夫(一说是油烛商),在王政复辟时期曾因为追随不肯宣誓效忠国教的牧师而举家迁徙。按照父母的安排,笛福本应成为一名教士,但是他在二十一岁时思虑再三决定“下海”经商。此后,他投身工商业,参与政治甚至间谍活动,还写文章办刊物。他曾周游欧洲列国。他屡败屡战,事业大起大落,忽而发财,忽而破产,一时受国王赏识,一时被捕入狱。年近六十岁时他开始动笔写虚构作品《鲁滨孙飘流记》(1719),不想却大获成功。这促使他数月后便推出了该书的续集,并在短短五年内一鼓作气写出《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弗兰德斯》(1722)、《罗克萨娜》(1724)等好几部小说。
《鲁滨孙飘流记》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造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地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鲁滨孙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济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是因为有什么浪漫的追求,而完全是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个不落带回英国。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算在其中);也几乎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或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孙心安理得地把贩卖黑奴看作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子卖了。后来他在荒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作自己的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即当年救过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此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孙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账目。鲁滨孙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的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孙才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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