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缘起及内容
第一编 上诉审审理
问题与担忧
“确定性”或“可估量性”
——关于“确定性”、“可预测性”、“可估量性”之附记
上诉法院中的稳定性因素
1. 受过法律训练的官员
2. 司法原则
3. 公认的原则性技巧
4. 法官的职责
5. 单一正确的答案
6. 法院的单一意见
7. 来自下级法院的事实冻结记录
8. 预先限制、突出和拟定措辞的审理
9. 律师的对抗性辩论
10. 集体判决
11. 司法保障与诚实
12. 公知的法庭
13. 概论各时期风格及展望
14. 专业司法职位
辩论的进一步途径
关于稳定和非个人化的行家常识
对法学院怀疑论者的挑战
已出版的判决中之富矿
关于“常理”、“智慧”、“公正”的附记
先例原则的偏离
早期宏大风格
附记:美国的宏大风格
1. 1842年纽约州的宏大风格
2. 1844年俄亥俄州
3. 俄亥俄州宏大风格中先例的范围
“程式化”或者“成熟”先例的范围:万鲍夫和布莱克
我们时代先例的范围
可以找到的无暇疵的先例技巧精选
1. 遵循先例
(1)举例说明-些自觉的控制甚或是缩小坚持或遵循先例的后果
(2)举例说明通过简单的“依据”或者“已决事项”的方法所获得的选择范围
(3)举例说明遵循权威先例时大部分自觉倾向于更为简单的创造方式之多样性
(4)举例说明使用先例-材料应用过程中的重要扩展或改变方向
2. 规避“已判决”
(1)不承担对将来负责任的规避:合法技巧
(2)无责任感的规避:非法技巧
(3)明确的限制和缩小范围
(4)抹杀先例
……
第二编 运用推理的风格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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