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理性选择:形式与实质的(合)理性
一、理性主义法律观
(一)理性主义法律观的演变:法律与理性的传统
(二)理性主义法律观的本质
二、法(律)的合理性问题
(一)黑格尔的法律合理性观
(二)马克斯·韦伯的法律合理性观
(三)麦考密克的法律合理性观
三、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辩证统
(一)实证法学派对法律实质合理性的责难
(二)超验自然法与法律实质合理性之肯定
(三)法律(合)理性之内容:形式与实质合理性的辩证统
四、理性选择——形式合理性抑或实质合理性
(一)实质合理性对于形式合理性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二)法律的形式合理性优越于实质合理性
(三)结论
第二章 刑事法治模式:形式与实质的法治国
一、法治国模式:形式与实质的法治国
(一)古典法治理念:形式与实质法治国思想之雏形
(二)近代法治理念:形式与实质法治国思想之形成
二、刑事法治国之标志:罪刑法定原则
(一)古典法治国思想及近代自由法治国思想与形式罪刑法定原则
(二)形式罪刑法定原则到实质罪刑法定原则的形成
(三)结论
三、形式与实质刑事法治国之基本模式
(一)形式合理性——形式的刑事法治国之坚守
(二)实质合理性——实质的刑事法治国之构建
四、现代社会包容性刑事法治国之构建
(一)形式与实质的刑事法治之冲突
(二)出路——包容性刑事法治国之提倡
(三)结论
第三章 犯罪概念:形式与实质犯罪概念
一、形式犯罪概念到实质犯罪概念之发展
(一)我国混合犯罪概念的立法发展
(二)混合犯罪概念与实质犯罪概念之关系
二、形式犯罪概念与实质犯罪概念之聚讼
(一)对实质犯罪概念的批判观点之概括
(二)完善我国犯罪概念的方案意见之归纳
三、实质犯罪概念与社会危害性之合理性
(一)混合犯罪概念具备存在的一般合理性
(二)混合犯罪概念具备存在的优越合理性
四、实质犯罪概念与社会危害性之价值立场
(一)在犯罪圈外,形式合理性是实质合理性的制度保
(二)在犯罪圈内,实质合理性是形式合理性的实现手
五、结论
第四章 犯罪论:形式与实质的犯罪论
一、以行为为中心的古典形式犯罪论体系
(一)古典犯罪论体系的出发点:形式构成要件论
(二)形式构成要件论的两大特性:无价值性与客观性
(三)小结
二、价值判断与实质的犯罪论体系之形成
(一)规范性与主观性构成要件要素的发现
(二)构成要件与违法性之间关系的深层变化
(三)形式犯罪论的崩溃与实质犯罪论的初显
三、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之对立
(一)形式的犯罪论
(二)实质的犯罪论
(三)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之争点
四、我国刑法中形式与实质的犯罪论之争
(一)我国与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简要比析
(二)我国形式与实质的犯罪论之对峙
第五章 现代社会与实质的犯罪论体系
一、构成要件是实质规范评价的类型形态
(一)背景一: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犯罪论体系
(二)背景二:我国刑法犯罪论体系
二、现代刑法的目的论犯罪论体系之要求
(一)犯罪论体系:范畴论与目的论
(二)现代刑法犯罪论体系——目的论体系之提倡
(三)实质的犯罪论体系——目的论体系之要求
三、刑法规范在适用中是先行的裁判规范
(一)静/动态双层面刑法规范的不同性质
(二)刑法规范是适用中先行的裁判规范
(三)刑法裁判规范与实质的犯罪论体系
四、现代刑事法治国家构成要件的新机能
(一)构成要件之传统机能:自由权保障与个别化机能
(二)现代刑事法治国家构成要件之新机能
甄别值得处罚的法益侵害行为
(三)构成要件的新机能要求建立实质的犯罪论体系
第六章 刑法方法论与实质刑法解释论
一、刑法方法论的本体论与工具论之争
(一)我国刑法学界刑法方法论问题意识的形成
(二)刑法本体方法论与刑法工具方法论之分野
二、刑法本体方法论到工具方法论的范式转型
(一)刑法的学科特性要求进行范式转型
(二)刑法的正义性目的要求进行范式转型
(三)小结
三、刑法方法论的未来趋势:走向实质的刑法解释学
(一)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提倡
(二)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意义
四、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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