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影印版)
李诫(1035年—1110年),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新郑)人。北宋著名建筑师。
其曾祖父李惟寅、祖父李敦裕、父亲李南公、兄弟李譓,都供奉于朝廷官位。宋神宗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李诫任官郊社斋郎,后任曹州济阴(今山东省菏泽县)县尉。从哲宗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开始在将作监(主管土木建筑工程的机构)供职,前后共达十三年,历任将作监主簿、监丞、少监和将作监,主持营建较大建筑有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及太庙。李诫一生除主要在将作监任职外,还一度当过虢州知州,并且很有政绩。
李诫为人博学多闻,另著有《续山海经》、《琵琶录》、《续同姓名录》、《马经》、《六博》、《古篆说文》等著作多部。他的书画深受书画行家宋徽宗的好评。
李诫是个被埋没的科学家,《宋史》没有为他立传,明清两代《郑州志》、《郑县志》亦无他的传记。《宋史》评价他的父亲为人是“反复诡随,无特操,识者非之”。对于其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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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曾祖父李惟寅、祖父李敦裕、父亲李南公、兄弟李譓,都供奉于朝廷官位。宋神宗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李诫任官郊社斋郎,后任曹州济阴(今山东省菏泽县)县尉。从哲宗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开始在将作监(主管土木建筑工程的机构)供职,前后共达十三年,历任将作监主簿、监丞、少监和将作监,主持营建较大建筑有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及太庙。李诫一生除主要在将作监任职外,还一度当过虢州知州,并且很有政绩。
李诫为人博学多闻,另著有《续山海经》、《琵琶录》、《续同姓名录》、《马经》、《六博》、《古篆说文》等著作多部。他的书画深受书画行家宋徽宗的好评。
李诫是个被埋没的科学家,《宋史》没有为他立传,明清两代《郑州志》、《郑县志》亦无他的传记。《宋史》评价他的父亲为人是“反复诡随,无特操,识者非之”。对于其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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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是我国现存早期的官方编定的建筑技术专书,全面反映了宋代的建筑设计、结构、构造、施工和工料定额等多方面的特点和水平,是重要的古代建筑典籍之一。此书在近代的重要传本是陶湘在1925年的仿宋刻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在此本刻成八十一年后重新印行此本,对于阐扬我国古代建筑的科学、技术成就和文化传统都是很有意义的。关于《营造法式》的历史和学术价值,建筑史学界的前辈己作了大量研究,在梁思成先生的《营造法式注释·序》、陈明达先生的《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绪论》中有很精辟的分析,也有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撰写了研究论文,读者可以检阅。这里只简单介绍此书的编修过程,古代、近代的传播情况和这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新印本的特点。
北宋中后期实行变法,为控制大量政府工程建设的开支,需要制定官方建筑规范和定额,在神宗熙宁时(1068—1077年)命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至哲宗元六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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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中后期实行变法,为控制大量政府工程建设的开支,需要制定官方建筑规范和定额,在神宗熙宁时(1068—1077年)命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至哲宗元六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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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册
李氏追书表序
镂版颁行割子
看详一卷
总目一卷
法式卷一至卷五
总释
总例
壕寨制度
石作制度
大木作制度
第二册
法式卷六至卷十二
小木作制度
雕作制度
旋作制度
锯作制度
竹作制度
第三册
法式卷十三至卷十九
瓦作制度
泥作制度
彩昼作制度
砖作制度
窑作制度
壕寨功限
石作功限
大木作功限
第四册
法式卷二十至卷二十八
小木作功限
诸作功限
诸作料例
诸作用钉料例
诸作用胶料例
诸作等第
第五册
法式卷二十九至卷三气
总例国样
壕寨制度国样
石作制度国样
大木作制度国样上
并附卷
第六册
第七册
第八册
^ 收 起
李氏追书表序
镂版颁行割子
看详一卷
总目一卷
法式卷一至卷五
总释
总例
壕寨制度
石作制度
大木作制度
第二册
法式卷六至卷十二
小木作制度
雕作制度
旋作制度
锯作制度
竹作制度
第三册
法式卷十三至卷十九
瓦作制度
泥作制度
彩昼作制度
砖作制度
窑作制度
壕寨功限
石作功限
大木作功限
第四册
法式卷二十至卷二十八
小木作功限
诸作功限
诸作料例
诸作用钉料例
诸作用胶料例
诸作等第
第五册
法式卷二十九至卷三气
总例国样
壕寨制度国样
石作制度国样
大木作制度国样上
并附卷
第六册
第七册
第八册
^ 收 起
李诫(1035年—1110年),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新郑)人。北宋著名建筑师。
其曾祖父李惟寅、祖父李敦裕、父亲李南公、兄弟李譓,都供奉于朝廷官位。宋神宗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李诫任官郊社斋郎,后任曹州济阴(今山东省菏泽县)县尉。从哲宗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开始在将作监(主管土木建筑工程的机构)供职,前后共达十三年,历任将作监主簿、监丞、少监和将作监,主持营建较大建筑有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及太庙。李诫一生除主要在将作监任职外,还一度当过虢州知州,并且很有政绩。
李诫为人博学多闻,另著有《续山海经》、《琵琶录》、《续同姓名录》、《马经》、《六博》、《古篆说文》等著作多部。他的书画深受书画行家宋徽宗的好评。
李诫是个被埋没的科学家,《宋史》没有为他立传,明清两代《郑州志》、《郑县志》亦无他的传记。《宋史》评价他的父亲为人是“反复诡随,无特操,识者非之”。对于其兄,当时“人以为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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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曾祖父李惟寅、祖父李敦裕、父亲李南公、兄弟李譓,都供奉于朝廷官位。宋神宗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李诫任官郊社斋郎,后任曹州济阴(今山东省菏泽县)县尉。从哲宗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开始在将作监(主管土木建筑工程的机构)供职,前后共达十三年,历任将作监主簿、监丞、少监和将作监,主持营建较大建筑有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及太庙。李诫一生除主要在将作监任职外,还一度当过虢州知州,并且很有政绩。
李诫为人博学多闻,另著有《续山海经》、《琵琶录》、《续同姓名录》、《马经》、《六博》、《古篆说文》等著作多部。他的书画深受书画行家宋徽宗的好评。
李诫是个被埋没的科学家,《宋史》没有为他立传,明清两代《郑州志》、《郑县志》亦无他的传记。《宋史》评价他的父亲为人是“反复诡随,无特操,识者非之”。对于其兄,当时“人以为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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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是我国现存早期的官方编定的建筑技术专书,全面反映了宋代的建筑设计、结构、构造、施工和工料定额等多方面的特点和水平,是重要的古代建筑典籍之一。此书在近代的重要传本是陶湘在1925年的仿宋刻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在此本刻成八十一年后重新印行此本,对于阐扬我国古代建筑的科学、技术成就和文化传统都是很有意义的。关于《营造法式》的历史和学术价值,建筑史学界的前辈己作了大量研究,在梁思成先生的《营造法式注释·序》、陈明达先生的《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绪论》中有很精辟的分析,也有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撰写了研究论文,读者可以检阅。这里只简单介绍此书的编修过程,古代、近代的传播情况和这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新印本的特点。
北宋中后期实行变法,为控制大量政府工程建设的开支,需要制定官方建筑规范和定额,在神宗熙宁时(1068—1077年)命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至哲宗元六年(1091年)编成。但因所编“祗是料状,别无变造用材制度,其间工料太宽,关防无术”,无法满足通过规范做法和工料定额控制政府工程经费的需要,很不适用,遂在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命李诫重新编修。重编的《营造法式》完成于北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经审核后,在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批准刻成小字本颁行全国。李诫在《营造法式·看详》中说,全书总释、总例二卷,制度十五卷,功限十卷,料例并工作等三卷,图样六卷,总三十六卷,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条(但现存制度为十三卷,全书为三十四卷)。在这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条中,除四十九篇、二百八十三条外,其余三百零八篇、三千二百七十二条是与各工种有经验的工匠逐项研讨后订立的,并订有按比例增减之法(即“变造用材制度”,可以计算不同尺度的建筑及构件的工料,以解决旧本的“工料太宽,关防无术”问题)。它是针对旧本的缺点加以改进编成的,主要用为工程验收的技术标准和控制工料定额,是全面反映了北宋末年官式建筑设计、结构、构造、施工特点和工料定额的建筑技术专著。
在《营造法式》编定后,宋代至少印行过三次。据书前《子》所载,在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已批准刻成小字本颁行全国,是为此书的第1次印行,世称“崇宁本”。在南宋建立后,己知曾经二次重刻《营造法式》第1次是绍兴十五年(1145年)在平江府(今苏州市)重刻,此事见于现存各本后的平江府重刊题记,世称“绍兴本”。第二次重刻之事史籍不载,是据上世纪在清内阁大库残档中发现的宋刻本《营造法式》残卷、残叶上的刻工名字推定的(宋代刻书大都在版心刻有刻工的名字,既表明责任,也用以计工费)。这些刻工人名又大都见于南宋绍定间(1228—1233年)平江府所刻其他书中,因知这些残卷、残叶是南宋绍定间平江府的第二次重刻本,上距第1次重刻已有八十几年,世称“绍定本”。“崇宁本”和“绍兴本”现均不传,“绍定本”是目前仅存的《营造法式》宋刻本,只存三卷半,共四十一叶,近年中华书局己影印收入《古逸丛书三编》中。
元、明时期没有重刻《营造法式》,明初所编《永乐大典》中收入的《营造法式》所据是宋刻本,现在只残存卷三十四彩画图样一卷,为《永乐大典》一万八千二百四十四卷,其中缺一叶四图。但宋代《营造法式》的残版明代中期在南京国子监中尚存有六十面,其中杂有明代补刻版,现存的绍定本《营造法式》就是明代用此版刷印的。此外,《营造法式》宋刻本在明代流传很少,除记载明代内阁曾藏有二部外,只著名藏书家毛晋汲古阁、钱谦益绛云楼各藏一刻本,钱本在1650年烧毁。其余收藏家如范氏天一阁、无锡赵琦美的藏本都是手抄本。
入清后,未见有人收藏宋刻《营造法式》的记载。乾隆时据范氏天一阁藏钞本录入《四库全书》,据所摹天宫壁藏图上的刻工名,天一阁本仍传钞自绍定本。天一阁本原缺卷三十一大木作图样一卷,四库本据《永乐大典》本补入。赵琦美藏本在清初归钱曾述古堂收藏,以后即不见记载,当己不存,但曾有传钞本流传,世称“述古堂本”,到清代中叶已成为稀见之本。道光元年1821年)张蓉镜据一部传钞述古堂本工楷精钞一本,当时号称善本,清末著名藏书家丁丙、陆心源又各据张蓉镜本影钞一本。张氏本后归翁同,现藏上海图书馆,丁氏本现藏南京图书馆,陆氏本现藏日本静嘉堂文库。另外近代大藏书家常熟瞿氏和乌程蒋氏也各藏有旧钞本。此外,1932年在故宫博物院发现一部较早的传钞述古堂本,学界称为“故宫本”,是现存清代钞本中有价值的一本。
这是自宋至清八百年间《营造法式》刊刻及流传的大体情况。
1919年朱启钤先生在南京图书馆看到丁丙传钞本《营造法式》,惊为重要发现,遂用石印制版印行,是现代第1个印行本,世称“丁本”。
但朱启钤先生认为丁本并不完善,遂同时又委托陶湘用诸本汇校丁本后刊版。陶氏用文渊、文溯、文津三阁的四库全书本和乌程蒋氏藏旧钞本以及宋人的摘录文字合校,按内阁大库残档中新发现的宋绍定间平江府重刊本(当时误认为是崇宁本,应予纠正)的行格定版式,于1919年起刻版。1925年毕工后,冠以朱启钤撰《重刊营造法式后序》刷印行世,这是现代第二个印行本。刊书发起者是朱启钤,但因主持校刻的是陶湘,世称“陶氏仿宋刊本”或“陶本”。但陶本在扉页后的刻书牌记中说“依据影钞绍兴本按崇宁本格式校刻”则是不确的,实际应是“依据丁本按绍定本格式校刻”的。此书的木版后售予商务印书馆,馆方大量刷印行世,1933年又缩印收入《万有文库》中,建国后又在1954年重印,故流传广。陶本误字较丁本少,大字清朗,图样细致精美,既代表了近代木刻板书籍和版画的高度水平,也是近代学界广泛使用、有影响的一个本子。
但数十年来经学者研究,大量印行的陶本既有其优点,也有些不足之处。
其优点是补了丁本一些缺失。较明显处是丁本卷三第十一叶缺水槽子正文二行,马台标题一行;卷六缺第二叶全叶共二十二行;卷二十八第五叶缺八行;陶本均据《四库全书》本补全。
但陶本也有一些文字缺失,重要处是卷四第三叶沿丁本之误,缺“五曰幔”一条,共三行四十六字。但在1932年刘敦桢、单士元、谢国桢三位先生校故宫本发现此条时,书版已售去,故在现在通行的商务印书馆印本及《万有文库》缩印本中均缺此条,是此本明显的缺憾。
在刘敦桢先生发现幔条后,朱启钤先生非常重视,即与陶湘商酌,按原式重刻了第四卷的第三至十一叶,补入“幔一条三行,用来替换旧版。刻成后用红色刷印,分送给收藏陶湘最初印本者,以弥此憾。但因书版前已售去,故商务印书馆印行的各本均未能补入此条,所以这个补刻部分只在较小的范围内流传,甚至未能引起学界的注意。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此次新印陶本《营造法式》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设法收集到陶湘补刻的这九叶,替换了通行本有缺文部分,既彰显了朱、陶二氏拾遗补缺的功绩,也使这个新印本成为能体现陶本完整面貌的本子。
在陶本的图样中也有沿续丁本之误处,在这次新印本中应向读者说明。刘敦桢先生用故宫本校勘陶本时,发现除文字尚有少量夺误外,在图样上也有一些错误。明显处是卷三十一大木作图样部分中四幅图有误。其一是图五多画了一根内柱;其二是图十三标题“八架椽屋乳对六椽用二柱”的“二柱”为“三柱”之误,图上少画了一根内柱;其三是图十九标题“六架椽屋乳对四椽用四柱”的“四柱”为“三柱”之误,图上也多画了一根内柱;其四是图二十图中的左内柱应向外移一步架。这些都是较关键的错误,但新印本中已无法改正,只能在此加以说明。这些错误在梁思成先生的《营造法式注释》、刘敦桢先生校故宫本和陈明达先生的《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的相应图中均已按故宫本及《四库全书》本改正制图,读者可以参阅。
此外,在陶本的六卷图样中,卷三十、三十一大木作两卷和三十三、三十四彩画两卷之后各有附卷。大木作两卷是陶湘请当时老工匠按清式做法重绘,以比较宋、清两代大木构架的变化。彩画两卷是按图案旁所注颜色填色,但并不准确。因为它反映了当时的认识水平和套色制版技术,故在这次新印时仍保留下来,既可保持陶本的全貌,也能供读者与现在的研究成果对照参考,特加以说明。
^ 收 起
北宋中后期实行变法,为控制大量政府工程建设的开支,需要制定官方建筑规范和定额,在神宗熙宁时(1068—1077年)命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至哲宗元六年(1091年)编成。但因所编“祗是料状,别无变造用材制度,其间工料太宽,关防无术”,无法满足通过规范做法和工料定额控制政府工程经费的需要,很不适用,遂在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命李诫重新编修。重编的《营造法式》完成于北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经审核后,在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批准刻成小字本颁行全国。李诫在《营造法式·看详》中说,全书总释、总例二卷,制度十五卷,功限十卷,料例并工作等三卷,图样六卷,总三十六卷,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条(但现存制度为十三卷,全书为三十四卷)。在这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条中,除四十九篇、二百八十三条外,其余三百零八篇、三千二百七十二条是与各工种有经验的工匠逐项研讨后订立的,并订有按比例增减之法(即“变造用材制度”,可以计算不同尺度的建筑及构件的工料,以解决旧本的“工料太宽,关防无术”问题)。它是针对旧本的缺点加以改进编成的,主要用为工程验收的技术标准和控制工料定额,是全面反映了北宋末年官式建筑设计、结构、构造、施工特点和工料定额的建筑技术专著。
在《营造法式》编定后,宋代至少印行过三次。据书前《子》所载,在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已批准刻成小字本颁行全国,是为此书的第1次印行,世称“崇宁本”。在南宋建立后,己知曾经二次重刻《营造法式》第1次是绍兴十五年(1145年)在平江府(今苏州市)重刻,此事见于现存各本后的平江府重刊题记,世称“绍兴本”。第二次重刻之事史籍不载,是据上世纪在清内阁大库残档中发现的宋刻本《营造法式》残卷、残叶上的刻工名字推定的(宋代刻书大都在版心刻有刻工的名字,既表明责任,也用以计工费)。这些刻工人名又大都见于南宋绍定间(1228—1233年)平江府所刻其他书中,因知这些残卷、残叶是南宋绍定间平江府的第二次重刻本,上距第1次重刻已有八十几年,世称“绍定本”。“崇宁本”和“绍兴本”现均不传,“绍定本”是目前仅存的《营造法式》宋刻本,只存三卷半,共四十一叶,近年中华书局己影印收入《古逸丛书三编》中。
元、明时期没有重刻《营造法式》,明初所编《永乐大典》中收入的《营造法式》所据是宋刻本,现在只残存卷三十四彩画图样一卷,为《永乐大典》一万八千二百四十四卷,其中缺一叶四图。但宋代《营造法式》的残版明代中期在南京国子监中尚存有六十面,其中杂有明代补刻版,现存的绍定本《营造法式》就是明代用此版刷印的。此外,《营造法式》宋刻本在明代流传很少,除记载明代内阁曾藏有二部外,只著名藏书家毛晋汲古阁、钱谦益绛云楼各藏一刻本,钱本在1650年烧毁。其余收藏家如范氏天一阁、无锡赵琦美的藏本都是手抄本。
入清后,未见有人收藏宋刻《营造法式》的记载。乾隆时据范氏天一阁藏钞本录入《四库全书》,据所摹天宫壁藏图上的刻工名,天一阁本仍传钞自绍定本。天一阁本原缺卷三十一大木作图样一卷,四库本据《永乐大典》本补入。赵琦美藏本在清初归钱曾述古堂收藏,以后即不见记载,当己不存,但曾有传钞本流传,世称“述古堂本”,到清代中叶已成为稀见之本。道光元年1821年)张蓉镜据一部传钞述古堂本工楷精钞一本,当时号称善本,清末著名藏书家丁丙、陆心源又各据张蓉镜本影钞一本。张氏本后归翁同,现藏上海图书馆,丁氏本现藏南京图书馆,陆氏本现藏日本静嘉堂文库。另外近代大藏书家常熟瞿氏和乌程蒋氏也各藏有旧钞本。此外,1932年在故宫博物院发现一部较早的传钞述古堂本,学界称为“故宫本”,是现存清代钞本中有价值的一本。
这是自宋至清八百年间《营造法式》刊刻及流传的大体情况。
1919年朱启钤先生在南京图书馆看到丁丙传钞本《营造法式》,惊为重要发现,遂用石印制版印行,是现代第1个印行本,世称“丁本”。
但朱启钤先生认为丁本并不完善,遂同时又委托陶湘用诸本汇校丁本后刊版。陶氏用文渊、文溯、文津三阁的四库全书本和乌程蒋氏藏旧钞本以及宋人的摘录文字合校,按内阁大库残档中新发现的宋绍定间平江府重刊本(当时误认为是崇宁本,应予纠正)的行格定版式,于1919年起刻版。1925年毕工后,冠以朱启钤撰《重刊营造法式后序》刷印行世,这是现代第二个印行本。刊书发起者是朱启钤,但因主持校刻的是陶湘,世称“陶氏仿宋刊本”或“陶本”。但陶本在扉页后的刻书牌记中说“依据影钞绍兴本按崇宁本格式校刻”则是不确的,实际应是“依据丁本按绍定本格式校刻”的。此书的木版后售予商务印书馆,馆方大量刷印行世,1933年又缩印收入《万有文库》中,建国后又在1954年重印,故流传广。陶本误字较丁本少,大字清朗,图样细致精美,既代表了近代木刻板书籍和版画的高度水平,也是近代学界广泛使用、有影响的一个本子。
但数十年来经学者研究,大量印行的陶本既有其优点,也有些不足之处。
其优点是补了丁本一些缺失。较明显处是丁本卷三第十一叶缺水槽子正文二行,马台标题一行;卷六缺第二叶全叶共二十二行;卷二十八第五叶缺八行;陶本均据《四库全书》本补全。
但陶本也有一些文字缺失,重要处是卷四第三叶沿丁本之误,缺“五曰幔”一条,共三行四十六字。但在1932年刘敦桢、单士元、谢国桢三位先生校故宫本发现此条时,书版已售去,故在现在通行的商务印书馆印本及《万有文库》缩印本中均缺此条,是此本明显的缺憾。
在刘敦桢先生发现幔条后,朱启钤先生非常重视,即与陶湘商酌,按原式重刻了第四卷的第三至十一叶,补入“幔一条三行,用来替换旧版。刻成后用红色刷印,分送给收藏陶湘最初印本者,以弥此憾。但因书版前已售去,故商务印书馆印行的各本均未能补入此条,所以这个补刻部分只在较小的范围内流传,甚至未能引起学界的注意。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此次新印陶本《营造法式》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设法收集到陶湘补刻的这九叶,替换了通行本有缺文部分,既彰显了朱、陶二氏拾遗补缺的功绩,也使这个新印本成为能体现陶本完整面貌的本子。
在陶本的图样中也有沿续丁本之误处,在这次新印本中应向读者说明。刘敦桢先生用故宫本校勘陶本时,发现除文字尚有少量夺误外,在图样上也有一些错误。明显处是卷三十一大木作图样部分中四幅图有误。其一是图五多画了一根内柱;其二是图十三标题“八架椽屋乳对六椽用二柱”的“二柱”为“三柱”之误,图上少画了一根内柱;其三是图十九标题“六架椽屋乳对四椽用四柱”的“四柱”为“三柱”之误,图上也多画了一根内柱;其四是图二十图中的左内柱应向外移一步架。这些都是较关键的错误,但新印本中已无法改正,只能在此加以说明。这些错误在梁思成先生的《营造法式注释》、刘敦桢先生校故宫本和陈明达先生的《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的相应图中均已按故宫本及《四库全书》本改正制图,读者可以参阅。
此外,在陶本的六卷图样中,卷三十、三十一大木作两卷和三十三、三十四彩画两卷之后各有附卷。大木作两卷是陶湘请当时老工匠按清式做法重绘,以比较宋、清两代大木构架的变化。彩画两卷是按图案旁所注颜色填色,但并不准确。因为它反映了当时的认识水平和套色制版技术,故在这次新印时仍保留下来,既可保持陶本的全貌,也能供读者与现在的研究成果对照参考,特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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