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宪政体系(下册·欧洲宪法)
作者:张千帆 著
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5
页数:713
定价:39.00 元
ISBN-10:756201941X
ISBN-13:978756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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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法国宪法:从《人权宣言》到第五共和
节 法国历史上的宪法和分权
一、第五共和以前的法院和宪政审查
二、第五共和以前的立法与执法分权
第二节 第五共和宪法
一、执法机构
二、立法机构
三、宪政院和法院)
第三节 第五共和下的立法与执法分权
一、议会立法权力
二、内阁调控权力
公共合同通告案
三、第38章的特殊委代
注解·问题·评论文献
第二章 法国宪政院和人权的宪法保护
节 实体宪政审查的起源
一、1958年宪法与实体审查
海外建筑业调控案)
二、1971年的宪政院决定与结社自由结社法决定
三、基本权利的源泉与“法律普遍原则”
四、对1971年决定的政治与司法反应
第二节 基本自由
一、人身自由
二、通讯交流自由
三、教育与教学自由
四、财产权利
五、经济活动自由
第三节 平等原则
一、具体宪法价值
二、平等的普遍原则
注解·问题·评论文献
第三章 联邦德国的《基本法》与宪政法院
第四章 德国的联邦国体
第五章 法治国体下的三权分立和议会政府
第六章 政党国体和自卫民主
第七章 社会国体下的经济自由
第八章 德国《基本法》的人格与权利保障
第九章 联邦德国的言论自由及其限制
第十章 欧洲共同体的基本结构)
第十一章 “四大自由“与基本人权
附录一:欧洲宪法选译
附录二:文献汇编
张千帆,美国德克萨斯奥斯汀分校政府学博士,1999年回国后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年起)、《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主编(2000年至今),2003年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2004年当选为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并担任*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
本书系统地介绍与比较了美国、法国、德国与欧盟四大政治实体的宪政理论及实践。全书共二十一章,分为上下两册。上册十章讨论了美国宪政体制的不同层面,包括美国联邦政体在纵横两个方向的分权结构、个人基本自由与权利、各州宪法对人权的保护、各州政府的分权结构,以及美国地方政府的某些关键问题。下册十一章讨论了欧洲主要法治国家的宪政发展,其中包括法国的宪政历史与宪政院近二十年来对人权的保护,联邦德国《基本法》的各个主要层面,以及欧洲联盟的发展过程及其司法机构对贸易自由和正常刑事程序的保护。全书不但包括了各国宪法的重要条款及理论,而且还翻译了各国宪政史上的重要条例。每一章后附有补充阅读,以供感兴趣的学者或学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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