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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义务

论义务
作者:(古罗马)西塞罗 著,王焕生 译
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4
页数:384
定价:21.00 元
ISBN-10:7562018456
ISBN-13:9787562018452 去豆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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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内容简介
      西塞罗《论义务》中译本的问世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首先体现在距离如此遥远的两种语言的交流上:在没有任何人群于日常生活中使用并丰富这一语言的意义上,拉丁文被视为 “已经死亡的语言”,然而,由于拉丁文著述取之不尽的财富以及它体现出的价值,对于生活在几千年之后现代社会中的我们而言,拉丁文仍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与拉丁文一样,中文也是具有千年历史的古老语言,但是,与拉丁文不同的是,仍然有十亿人在使用它。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为了找寻法律和道德的“教师”,当代中国文化将触角伸向亚洲以外——西方罗马的中心,开始发掘对当今人类有益的法律基本原则和法学思想。
      在《论义务》与中国发生的所有巧遇中,我们应当记住:黑格尔(giorgio federico hegel),这位19世纪德国伟大的思想家。黑格尔在《论哲学史》(vorlesungen über die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一书题为“中国哲学”的章节中探讨孔夫子的道德观时,提到了另一个同样以其道德准则闻名于世的名字——西塞罗,也就是《论义务》这部书的作者。黑格尔在这一章中将孔夫子与西塞罗的道德准则加以比较,指出:孔夫子的道德观突出体现在它所具有的广泛的人民性上,而西塞罗的哲学思想则是以其独创性和深刻性为特点的[1]。
      《论义务》的独到之处首先表现在这部作品所体现的父爱方面。《论义务》是西塞罗写给他远在雅典逍遥学派哲学家克拉提波斯门下求学的儿子马尔库斯的信。西塞罗是一位父亲,由于受到罗马政治危机引起的不断加剧的不安全因素的影响而隐居了起来。他以一位父亲留给仍要生活下去的21岁的年轻人一个生活榜样的方式写下了这部书,抒发他的政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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