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作者:(德)滕尼斯 著,林荣远 译
出版:商务印书馆 1999
页数:346
定价:18.60 元
ISBN-10:710002689X
ISBN-13:978710002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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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版序
第1版前言
第2版前言
第4版和第5版前言
第6版和第7版前言
第8版前言
第一卷主要概念的一般界定
主题
有机和机械的形态--一般的界定--辩护和命名
第一章 共同体的理论
1. 共同体的胚胎形式
2. 共同体的统一和完善
3. 享受和劳动的交互性
4. 过度与平衡
5. 年龄的威严--强大的威严--智慧的威严温矛和敬畏
6. 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精神共同体亲戚--禽里--友谊
7. 父亲的威严--王公的威严--师傅的威法官的职能--公爵的职能--神职人员的职能
8. 尊严和服务作为共同体的表现不平等的界限
9. 默认一致作为共同体的意志--自然的法--语言--母亲的语言--和睦或者家庭精神
10. 自然单位的划分和重新形成人民--部落--氏族农业地区--行政区--村庄城市--同业公会--社区
11. 相互战有和享受--共同财产的占有和享受农业和家庭
12. 共同体的一般倾向
发燕尾服的模式
首领和成员
最后的单位家庭
13. 家族的生活--3个阶层--家庭生活中的仆役
14. 家庭预算--灶火和餐桌--交换的陌生
15. 孤立的家庭--农民的家庭--城市的家庭--城市和农业地区的补充--换出的形式
16. 家庭类似--村庄--村庄和边区马克里的领主家族--财产的关系
17. 村庄社区和阿里明达作为预算单位的社区--经济上共产制度的状况
18. 城市作为共同体的有机体--作为艺术的手工业--艺术和宗教--宗教的发展--城市里宗教和艺术的功能--城市与商业
第二章 社会的理论
第二卷本质意志和选择意志
第一章 人的意志的形式
第二章 对立的阐释
第三章 经验的意义
第三卷自然法的社会学的根据
第一章 定义和命题
第二章 法中的自然之物
第三章 被约束的意志的形式--公团和国家
附录结论与前瞻
斐迪南·滕尼斯(1855—1936)德国有名社会学家和哲学家,是德国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作为社会科学家,早在年轻时代,他的声望就已经超越德国国界,蜚声欧美。在他逝世60年后的今天,他的社会学著作,尤其是他的成名之作《共同体与社会》的基本思想和概念,仍然对于社会学有很深刻的影响。可以说,它仍然饮誉国际社会学界,在社会学的经典文献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本书在社会学上的贡献最主要的是发现并深刻阐明在人类的群体生活中的两种结合的类型,用二分法的概念,从人类结合的现实中,抽象地概括出这两种类型;共同体与社会。滕尼斯认为,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在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家庭、宗族)里实现的,此外,它也可能在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村庄、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联合体(友谊、师徒关系等)里实现。他认为,共同体是建立在有关人员的本能的中意或者习惯制约的适应或者的思想有关的共同的记忆之上的。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等作为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它们不仅仅是它们的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部和,而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碥 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共同体这种结合的类型早于有放矢建立的、人的结合的“社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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