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研究(第2卷)(修订版)
作者:王利明 著
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4
丛书: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
页数:766
版本:2
定价:128.00 元
ISBN-13:9787300134451
ISBN-10:7300134459
去豆瓣看看 第四编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
第二节 合同履行与相关概念比较
第三节 合同履行的原则
第四节 合同履行义务的构成
第五节 合同债务的分类及履行
第十八章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一节 抗辩权的概念及与违约的关系
第二节 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三节 后履行抗辩权
第四节 不安抗辩权
第五编 合同的保全
第十九章 代位权
第一节 代位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代位权的性质
第三节 代位权的客体
第四节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第五节 代位权诉讼的主体
第六节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
第七节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第八节 针对代位权的抗辩
第二十章 撤销权
第一节 撤销权概述
第二节 撤销权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比较
第三节 撤销权的性质
第四节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第五节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第六节 撤销权诉讼的主体
第七节 撤销权行使的效果
第八节 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第六编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二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一节 合同变更概述
第二节 合同变更的要件
第三节 合同变更的效力
……
第七编 合同的终止
第八编 违约责任的基本原理
第九编 违约责任形式
参考文献
第一版后记
第二版后记
修订版后记
王利明,1960年2月生于湖北省仙桃市。1981年于湖北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等。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王利明教授作为文革后第一批经高考入校的大学生,1990年初,成为新中国首位民法学博士。
自1988年以来,王利明教授开始撰写有关侵权行为法的论著,为我国侵权法内容和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其《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民法·侵权行为法》曾获得教育部优秀成果和优秀教材奖。近年来,王利明还先后主编出版了《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研究》、《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对我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1993年以来,王利明开始研究民法学中的人格权问题。这些研究成果体现在后来与杨立新等教授合作的《人格权法新论》、《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人格权法》。在这些著作中,他极力主张人格权法应与侵权行为法一样作为民法中独立的制度对待,从而改变了传统民法历来沿袭的重物轻人的状况,构建了新的民法体系。
《合同法研究(第2卷)(修订版)》根据《合同法》实施十余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学说发展,并在借鉴国外合同法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探讨了民法典制定进程中合同法与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法之间的协调问题。
《合同法研究(第2卷)(修订版)》在合同的履行中,探讨了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合同履行中的各项抗辩权;在合同的保全中,深入研究了代位权和撤销权成立及行使;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中,分析了合同变更的效力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等问题。此外,《合同法研究(第2卷)(修订版)》还研究了合同的终止、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等问题。本书还针对违约责任的概念、归责原则、违约行为形态、免责事由以及违约责任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新的思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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