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的危机 社会主义与民族
作者:(德)黑勒 著,刘刚 译
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11
丛书:德语法学思想译丛
页数:181
定价:20.00 元
ISBN-13:9787509321881
ISBN-10:7509321883
去豆瓣看看 德语世界的法哲学——“德语法学思想译丛”总序言(罗伯特.阿列克西)
主编者言
译者序:在理性与决断之间——赫尔曼·黑勒的生平、思想与影响
国家学的危机
1
2
3
社会主义与民族
第一版前言
第二版前言
1.社会主义的本质
2.民族思想的形成与本质
1.德意志民族意识的形成
2.民族的本质
a.自然共同点
b.文化共同体
3.民族思想对社会主义的意义
1.社会主义与民族文化共同体
a.民族中的种族和阶级
b.唯物主义历史观与民族
c.阶级斗争与民族
2.社会主义与民族国家共同体
(1)社会主义与国家
(2)社会主义与民族国家
A.政治的本质:行动
B.对內政治决策
C.对外政治决策
a.世界政治形势
b.对外决策方向
c.当前对外决策
赫尔曼·黑勒,犹太裔德国国家法学者,魏玛时期主导德国公法学论争的主角之一。通过对黑格尔社会理论以及伯恩斯坦修正主义的再解释,黑勒发展出了与卡尔·施密特、汉斯·凯尔森针锋相对的中间道路。代表作:《论主权》、《国家学》等。
刘刚,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德国洪堡大学公法学博士候选人,师从迪特尔·格林,译有《现代宪法的诞生、运作和前景》(2010)等。
在群星璀璨的魏玛时期,主导国家学论争方向的,除凯尔森和施米特之外(尚包括中文公法学界仍相对陌生的斯门德),自成一家之言的黑勒亦是当仁不让的主角。《国家学的危机 社会主义与民族》是黑勒作品的第1个中文简体译本,期能更加丰满地展示魏玛时期国家学论争的全貌,凸显黑勒自身的思想在争论中的特色,展示公法对一般法理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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