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册
一 总理事务廉亲王允禩等奏为海事以柬等地原有土堤不能抵御海潮拟祥勘修筑折
雍正元年九月十七(一七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二 吏部尚害朱轼奏为查明浙江上虞海宁等地塘工加固估计用银折
雍正三年正月二十六日(一七二五年三月十日)
三 浙江学政王兰生奏陈塘工情形折
雍正七年九月十四日(一七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四 总理海塘副都统隆升等奏报为堵塞尖山水口工程开工日期并堵塞情形折
雍正十二年十月十三日(一七三四年十一月八日)
五 总理海塘副都统隆升等奏覆奉行堵塞尖山和布置情节并无骚扰派累折
雍正十三年四月初一日(一七三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六 总理海塘副都统隆升奏为塘工关系重大恭请进京圣训指示折
雍正十三年八月初一日(一七三五年九月十六日)
七 总理海塘副都统隆升奏覆本年风潮毁塘情形并督理各臣不合缘由折
雍正十三年八贝二十日(一七三五年十月五日)
八 大学士总理浙江海塘事务嵇曾筠奏为密陈隆升等不谙工程经理乖谬据实参奏并请留办以赎前愆折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七日(一七三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九 大学士总理浙江海塘事务嵇曾筠奏为密陈隆升留任塘工赎罪未能奋勉报效请严加处分折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一七三六年一月二十日)
一○ 大学士总理浙江海塘事务嵇曾筠奏为拟定治理海塘章程折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一七三六年一月二十日)
一一 大学士总理浙江海塘事务嵇曾筠奏为旧塘工程抢筑已多春汛时期江海水势安稳情形折
乾隆元年正月十五日(一七三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一二 大学士总理浙江海塘事务嵇曾筠奏报桃汛水势塘工平稳情形折
乾隆元年三月十二日(一七三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一三 闽浙总督街专管福建事务郝玉麟奏为查看塘工修理得法实属妥当折
乾隆元年三月十三日(一七三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一四 大学士总理浙江海塘事务嵇曾筠奏请发给来浙学习海塘河道工程事务之学士刘统勋养廉银两折
乾隆元年十二月十三日(一七三七年一月十二一日)
一五 刑部左侍郎刘统勋奏陈海塘平稳工程次第兴修情形折
乾隆二年(原件无具体日期)
一六 大学士总理浙江海塘事务嵇曾筠奏陈海塘事宜折
乾隆二年三月十五日(一七三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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