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刑法各论的意义
二、刑法各论的体系
三、刑法的解释
第一编 对个人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对生命和身体的犯罪
第一节 人的意义
一、概说
二、人的开始时期
三、人的结束时期
第二节 杀人犯罪
一、概说
二、杀人罪(普通杀人罪)
三、尊亲属杀人罪的删除
四、杀人预备罪
五、自杀关联罪、同意杀人罪
第三节 伤害犯罪
一、概说
二、伤害罪
三、伤害致死罪
四、现场助威罪
五、同时伤害的特别规定
六、暴行罪
七、危险运输致人死伤罪
八、准备凶器集合罪、准备凶器集结罪
第四节 过失伤害犯罪
一、概说
二、过失伤害罪、过失致死罪
三、业务过失致人死伤罪
四、重大过失致人死伤罪
第五节 堕胎犯罪
一、概说
二、堕胎犯罪的基本概念
三、堕胎罪
四、同意堕胎罪、同意堕胎致人死伤罪
五、业务堕胎罪、业务堕胎致人死伤罪
六、不同意堕胎罪、不同意堕胎致人死伤罪
第六节 遗弃犯罪
一、概说
二、遗弃罪
三、保护责任人遗弃罪
四、遗弃致人死伤罪
第二章 对自由和私生活的安宁的犯罪
第一节 逮捕和监禁的犯罪
一、概说
二、逮捕、监禁罪
三、逮捕、监禁致人死伤罪
第二节 胁迫犯罪
一、概说
二、胁迫罪
三、强要罪
第三节 绑架、诱拐和买卖人身的犯罪
一、概说
二、绑架、诱拐未成年人罪
三、以营利等为目的的绑架、诱拐罪
四、以勒索赎金为目的的绑架、诱拐罪,勒索赎金罪
五、移送所在国外目的的绑架、诱拐罪
六、买卖人身的犯罪
七、将被绑架者等移送所在国外罪
八、收受被绑架、被诱拐者罪等
九、未遂罪
十、勒索赎金目的的绑架、诱拐预备罪
十一、释放被绑架、被诱拐者减轻其刑的规定(解放减轻)
十二、自诉罪
第四节 对性自由和感情的犯罪
一、概说
二、强制猥亵罪
三、强奸罪
四、准强制猥亵罪、准强奸罪
五、集团强奸等罪
六、强制猥亵、强奸罪的未遂
七、排除违法性事由
八、自诉罪
九、强制猥亵、强奸致人死伤罪
十、劝诱卖淫罪
第五节 侵犯住宅的犯罪
一、概说
二、侵入住宅罪
三、不退去罪
四、未遂罪
第六节 对业务的犯罪
一、概说
二、妨害业务罪
三、以破坏电子计算机等手段妨害业务罪
第七节 侵害秘密的犯罪
一、概说
二、开拆信件罪
三、泄露秘密罪
四、自诉罪
第三章 对名誉和信用的犯罪
第一节 对名誉的犯罪
一、概说
二、损害名誉罪
三、被证明为真实的不处罚
四、损害死者的名誉
五、侮辱罪
六、自诉罪
七、罪数和与其他犯罪的关系
第二节 对信用的犯罪
一、概说
二、损害信用罪
第四章 对财产的犯罪
第一节 财产犯罪总论
一、财产犯罪
二、财产犯罪的分类
三、财产犯罪的对象
四、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
五、非法占有的意思
第二节 盗窃犯罪
一、概说
二、盗窃罪
三、侵夺不动产罪
四、亲属间犯罪的特别规定
第三节 抢劫犯罪
一、概说
二、抢劫罪
三、抢劫利益罪
四、事后抢劫罪
五、昏迷抢劫罪
六、抢劫致人死伤罪
七、抢劫强奸罪、抢劫强奸致死罪
八、抢劫预备罪
第四节 诈骗犯罪
一、概说
二、诈骗罪
三、利益诈骗罪
第二编 对社会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对公共安宁和安全的犯罪
第二章 对公众健康的犯罪
第三章 对公众信用的犯罪
第三编 对国家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对国家存在的犯罪
第二章 对国家职能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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