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解释学
作者:王利明 著
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2
丛书: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
页数:296
定价:32.00 元
ISBN-13:9787300132518
ISBN-10:7300132510
去豆瓣看看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法律解释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
一、法律解释学的概念
二、法律解释学的核心是一门有关方法论的学问
三、法律解释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法律解释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法律解释学与解释学
二、法律解释学与法理学
三、法律解释学与部门法学
四、法律解释学与民法解释学
第三节 法律解释学的体系与研究方法
一、法律解释学的体系
二、法律解释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法律解释概述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述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律解释的作用
三、法律解释与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的关系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主体和对象
一、法律解释的主体主要是法官
二、法律解释的对象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目标
一、法律解释目标概述
二、关于法律解释目标的几种基本学说及其评述
三、法律解释的目标:以客观说为主的折中说
第四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
一、法律解释方法概述
二、法律解释方法的确定
三、法律解释方法的分类
四、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
第五节 法律解释与意思表示的解释
一、法律解释与意思表示解释的共同之处
二、法律解释与意思表示解释的区别
第六节 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
一、清晰文本本身无须解释
二、忠实于法律文本
三、忠实于立法目的和立法意图
四、妥当地进行价值判断
五、兼顾法的安定性和法的妥当性
六、充分说理论证的规则
第七节 法律解释的结论
一、法律解释结论的特点
二、复数解释情况下对解释结论的选择
第三章 法律解释、法律论证与利益衡量
第一节 法律解释与法律论证
一、法律解释中的法律论证是解释者的义务
二、法律论证的内容
三、论证程度上的区分
第二节 法律解释与利益衡量
一、利益衡量的概念
二、利益衡量的功能及其局限性
三、利益衡量是附随于解释方法的验证和论证方法
四、利益衡量需要考虑的因素
第四章 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
第五章 不确定概念和一般条款的具体化
第六章 法律漏洞的填补
第七章 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及适用顺序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以及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长江学者等奖励。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物权法论》、 《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 《合同法研究》(第一、二卷)、 《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主编或专著优秀奖)、 《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人格权法研究》(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发表论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8辑)和学术论文二百余篇。曾两次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王利明教授作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全程参与了《侵权责任法》的起草工作。
◆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之后,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大重要任务:一是如何使“纸面上的法律(law inpaper)”变为“行动中的法律(law in action)”;二是如何最大限度发挥现有法律的实际效果。这两个问题都离不开科学的法律解释。
◆《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解释学》作者认为:
成文法的生命力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法律解释活动.法律解释活动越发达.成文法的生命力就越长久:法律解释活动还可以克服成文法刚性和僵化的缺点:法律解释方法也是防止裁判活动任意性、保障司法判决公正性的有效手段。
我们应当根据中国法律解释的现实需要来构建中国的法律解释学,而法律解释学的发展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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