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第2版)
作者:江平 主编
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1.4
页数:756
版本:2
定价:59.00 元
ISBN-13:9787562038535
ISBN-10:7562038538
去豆瓣看看 总则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民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四节 法律关系
第五节 民法的构造与基本内容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查看完整 江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主任。先后担任过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暨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待遇。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参加了《民法通则》的制订,担任《民法典》和《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在我国《信托法》、《合同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的制订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民法学》自出版以来,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适用。但随着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立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判例理论的不断出现,我们有责任将最新的知识和动态融入教科书中。特别是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出台,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和作用,对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意义,也可以说,这是促使我们对《民法学》修改的直接动因。正因为如此,第二版的修改主要集中在“民法总论”、“合同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部分。本教材由江平任主编,李永军任副主编。
总则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民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四节 法律关系
第五节 民法的构造与基本内容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三节 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节 私有财产权神圣原则
第五节 权利本位原则
第六节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第七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章 民事权利通论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
第三节 请求权体系
第四节 抗辩权体系
第五节 支配权体系
第六节 形成权体系
第七节 权利?体、权利的取得与丧失
第八节 民事权利的限制
第九节 权利的实现
第二编 民事主体及其法律属性
第四章 民事主体概述
第一节 民事主体概念及形式结构
第二节 民事主体的法律标志——权利能力
第三节 民事主体的理性标志——行为能力
第五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概念及主体性基础
第二节 自然人的人格权
第三节 自然人的其他法律属性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概述
第二节 社团法人
第三节 财团法人
第七章 无权利能力的社团与合伙
第一节 无权利能力的社团与合伙概述
第二节 合 伙
第三编 法律事实
第八章 法律事实概要
第一节 法律事实的概念与作用
第二节 法律事实的种类分述
第九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在私法上的说明意义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五节 法律行为的无效
第六节 法律行为的可撤销与可变更
第七节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第八节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十章 法律行为的代理
第一节 代理基本概述
第二节 有效代理
第三节 无权代理
第四节 表见代理
第十一章 民法上的时间
第一节 时效制度概述
……
物权
第四编 物权一般理论
第五编 所有权
第六编 用益物权
第七编 担保物权
债权
第八编 债的一般原理
第九编 侵权行为之债
第十编 因其他原因所生之债
合同法
第十一编 合同法总论
第十二编 合同法分论
亲属法与继承法
第十三编 亲属法
第十四编 继承法
^ 收 起 江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主任。先后担任过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暨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待遇。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参加了《民法通则》的制订,担任《民法典》和《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在我国《信托法》、《合同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的制订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民法学》自出版以来,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适用。但随着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立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判例理论的不断出现,我们有责任将最新的知识和动态融入教科书中。特别是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出台,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和作用,对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意义,也可以说,这是促使我们对《民法学》修改的直接动因。正因为如此,第二版的修改主要集中在“民法总论”、“合同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部分。本教材由江平任主编,李永军任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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