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捐之概念及其种类
一、概说
二、税捐的概念
三、非税捐之其他公课
四、税捐之种类
第二章 事务划分、财政划分与财政调整
一、前言
二、财政划分应以事务划分为基础
三、“中央”与地方之财政比重
四、自主财源与财政调整
五、财政调整
六、结论
第三章 税捐法体系
第一节税捐法体系概论
一、前言
二、课税之宪法上的限制
三、支撑体系的税法原则:税法上之法治国原则
四、法治国之税捐法的建构原则
五、税捐法体系及其建构
六、体系的应用
第二节税捐法体系建制原则壹、 税捐法定主义
一、前言
二、税捐法定主义之宪法依据
三、税捐法之法源资格
四、类推适用及其他法律补充之禁止原则
五、依法课征原则与行政契约
贰、 实质课税原则
一、实质与形式
二、何谓实质课税原则
三、实质课税之目的:量能课税
四、税捐客体及其归属与负税能力
五、实质课税原则之实践
六、实质课税的方法:经济观察法
七、实质课税的例外
八、比例扣抵法、直接扣抵法与实质课税原则
九、实质课税原则与税捐规避
十、实质课税与最低税负
叁、 税捐稽征经济原则
一、前言
二、税捐稽征经济的概念
三、税捐稽征经济原则之实践手段
四、税捐稽征经济原则在宪法上的界限
五、结论
第四章 税捐法与民事法
一、前言
二、法秩序中之税捐法与民事法
三、税捐法与民事法的关联
四、税捐法与民事法的脱钩
五、税捐法与民事法间之法律关系
六、税捐对于私法关系的影响与税捐中立
七、法域关联与法秩序之统一性
第五章 税捐法源
一、法源的意义
二、法源表现形式的态样
三、法规性命令
四、行政规则(verwatungsvorschriften)
五、自治法规
六、税法上之法规性命令
七、法规范之位阶构造
八、“最高行政法院”之判例
^ 收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