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父程树德,字郁庭,福建福州人。一八七七年生一,九四四年卒。清末进士,不顾居宦,公费留学日本,学习法律。回国后,长期担任北京大学教授、清华大学兼任教授。七七事变后,隐居著述,贫病交加而终。
先父十岁丧母,孤苦无依;但少年有志,勤奋自学,通宵述旦,熟读经、史,博览群书。中年致力教学、科研工作,所任课程有中国法制史、比较寭法、九朝律考等科目。於繁重的教学之余,孜孜写作晚年更潛心学术研究,不事教学。一生著述约四百余万字。
先父写作開始得比较早,一九○六年二十九岁,第一部著作国际私法七卷问世。一九一九年汉律考七卷问世。一九二五年出版九朝律考,这是先父一生的重要著作之一。一九三五年再版,解放后又重版两次。该书从古籍中搜罗从公元前二世纪起至公元后七世纪间,历代已经散失了的法律、科令、格式、刑名和有关的资料,作了综合的考证与论述。以十年之功,编成九朝律考二十卷。参考书籍数百种,约三十余万言。内容包括汉律考、魏律考、晋律考、南北朝律考(染、陈、后魏、北齐、后周)、隋律考等九朝的法律考证。此书解放
前在国外已有多种译本。在国内列入大学业书,现在仍为政法高校研究生必读的参考书,对国内外有广泛的影乡。一九五五年重版时,商务印书馆编審部评价说:“该书作为社会上層建筑的法律史而言,不但可以供研究我国法律变迁沿革的人作参考,而且也是研究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料。”
一九二八年中国法制史出版。这是为京师法科学生所编的教材。上溯黄帝,下述有清,以简括之笔,阐述历代法令及刑制的发展。一九三一年比较国际私法出版。一九三三年,说文稽古编出版。先父叙述写书的旨趣说:“性耽古籍,不能自已,偶检阐旧藏说文解字诸书,颇悟“因字求史”之法,遂有说文稽古编之作。”从文字的形成,窥上古逸史与其社会之情状,是此书的创造性探索之所在。解放后,曾由商务印书馆再版。
一九三三年,先父患血管硬化症。七七事变后,北京大学等校南迁,从此经济来源断绝。旧社会老年知识分子处境妻惨,衣食不完。日伪统治时期,病无医药,生活无著,子女多而年幼,困窘不堪;病況日渐恶化,终至瘫痪。论语集释四十卷,却成书於此时,这是先父最后一部重要著作。序言中描述写作的苦況时说..“身患舌强痿痺之疾,足不能行、口不能言者七年於兹矣。风烛残年,不惜汗蒸指皲之劳,窮年矻矻以为此者。”他为发扬我国固有文化,以“目难睁不能视,手颤抖不能书”的病弱残躯,自已口述,由亲戚笔录,历时九年,
终於一九四二年脱稿。其倾心学术,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於此可见。
论语集释写书的缘由,据先父云..论语一书的注释,汉、魏诸家有各种注。自何晏论语集解行而郑玄、王肃各注皆废;自朱子集注行,而集解及皇侃论语义疏、邢昺论语注疏又废。朱子至今又八百余年,其间名儒著述训诂义理,多为前人所未发,惜无荟萃贯串之书。先父本孔子“述而不作”之旨,将宋以后诸家之说分类採辑,以为斯书之助。在学术上力求不分宗派,苟有心得,概与採录,以供学者研究。内容分十类..考异、音读、考证、集解、唐以前古注、集注、别解、余论、发明、按语。按语则是先父对诸家学说提出自己的见解。所引书目六百八十种,全书共一百四十万言。此书为研究论语学者提供了自汉到清的详尽资
料。又对论语的训诂注释有充分考证,用各家学说阐明孔子的思想本质,为译注、研究论语的学者批判继承我国古代文化遗产提供了广泛的根据。是一部研究孔子思想,特别是研究孔子教育思想的重要参考书。
论语集释的著述,由於是先父口述,亲戚代笔而成,错写与遗漏之处较多,且无新式标点。现值再版之际,由我和蒋见元同志重新校勘,並加标点。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望读者隨时指教,以便改正。
^ 收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