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册
前言
编 总论
章 罗马法研究的对象和意义
节 罗马法的概念
第二节 罗马法研究的对象
第三节 罗马法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 罗马法的巨大历史影响及其原因
第五节 学习罗马法的意义
第二章 罗马法的历史
节 罗马法的分期
第二节 期——王政时期(公元前753一前510年)
第三节 第二期——共和国时期(公元前510一前27年)
第四节 第三期——帝政前期(公元前27一公元284年)
第五节 第四期——帝政后期(公元284—565年)
第六节 罗马法的复兴
第三章 罗马法上“法”的语义及其分类
节 “法”的语义学意义及其制定
第二节 罗马法的分类
第三节 罗马法的编排体系
第四章 罗马法的解释
节 法律解释的缘由和意义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种类
第二编 人法
章 自然人
节 人格
第二节 行为能力
第三节 住所
第二章 家和亲属
节 家的概述
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
第三节 亲属会议
第三章 家长权
节 概述
第二节 家长权的内容
第三节 家长权的取得
第四节 家长权的消灭
第四章 婚姻和夫权
节 概述
第二节 婚约
第三节 结婚
第四节 婚姻的效力
第五节 夫妻财产
第六节 婚姻的消灭
第七节 姘合
第五章 家主权和恩主权
节 家主权
第二节 恩主权
第六章 买主权
节 买主权的产生
第二节 处于买主权下的家属之法律地位
第七章 准奴隶
第八章 监护和保佐
节 监护和保佐概述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保佐
第九章 法人
节 法人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种类
第三节 法人的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和消灭
第三编 物权法
章 物
节 物的概念
第二节 物的分类
第二章 物权
节 物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
第三节 他物权
第四节 占有
下册
第四编 继承法
章 罗马继承法的主要原则及其演变
第二章 遗嘱继承
节 遗嘱继承的意义
第二节 遗嘱的方式
第三节 遗嘱能力
第四节 继承人的指定
第五节 指定的补充
第六节 遗嘱自由的限制
第七节 遗嘱的无效
第八节 遗嘱的启封
第三章 法定继承
节 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十二表法》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
第三节 大法官法对法定继承的改革
第四节 帝政后对法定继承的改革
第五节 《优帝新敕》的规定
第四章 遗产的继承
节 继承的接受
第二节 继承的效力
第三节 继承权的保护
第五章 继承的拒绝
节 拒绝继承的方式
第二节 拒绝继承的效力
第六章 遗赠
节 遗赠的要素
第二节 遗赠的取得
第三节 遗赠的无效
第七章 遗产信托
节 遗产信托概述
第二节 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地位的演变
第三节 遗产信托与遗赠的区别
第八章 死因赠予
第五编 债法
章 法律行为
节 法律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构成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四节 代理
第五节 法律行为的无效
第六节 期日和期间
第二章 债
节 债的概述
第二节 债的发生
第三节 债的保全
第四节 债的转移
第五节 债的消灭
第六编 诉讼法
章 诉讼法概述
第二章 法定诉讼
第三章 程式诉讼
第四章 非常程序
附录一 罗马王、帝年表
附录二 《十二表法》
附录三 主要参考书目
附录四 周著《罗马法原论》评介
附录五 《罗马法原论》给我们的启迪
后记
周枏先生学术年表
带走一个时代的罗马法学家——追忆周枏先生
读周枏先生《罗马法原论》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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