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书(罪惟录)(共四册)
作者:[清] 查继佐[撰] 著
出版:齐鲁书社 定价:298.00 元
ISBN-10:7533331540
ISBN-13:978753333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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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纪卷之一 帝纪总论
太祖高皇帝
帝纪卷之二 惠宗帝
帝纪卷之三 太宗文皇帝
帝纪卷之四 仁宗昭皇帝
帝纪卷之五 宣宗章皇帝
帝纪卷之六 英宗睿皇帝
帝纪卷之七 代宗景皇帝
帝纪卷之八 英宗睿皇帝后纪
查看完整 查继佐(1601~1676),字伊璜,一字敬修,号兴斋,人称东山先生或朴园先生,明末清初史学家,浙江海宁人。明末举人。明亡后更名省,又隐姓名为左尹非人,坚持反清立场,谓必明室再兴之后,始恢复原姓名。曾参加南浔庄廷鑨纂修《明史》。?
《明书》又称《罪惟录》,统记明代史事的纪传体史书。明末清初史学家查继佐(1601~1676)撰。查氏曾参加南浔庄廷鑨纂修《明史》。崇祯十六年(1644)起作明史,到清康熙十一年(1672)易稿数十次,毕一生之力成书。原名《明书》,后因遭庄氏史狱牵连,以“获罪惟录书”而署书名,故名《罪惟录》(一说取孔子“罪我者其惟春秋”之意)。原书分帝纪二十二卷,志三十二卷,列传三十六卷,次序纷乱,后由张宗祥、姜佐禹等人整理,分别部居,编次前后,写成目录,定为一百零二卷。与《明史》相比,该书多南明诸帝纪;志的部分也较细,设有《土田志》《贡赋志》《屯田志》等;传的部分为以事立传,不以人立传,与传统写法不同。另外还列有台湾专目。该书所记,始于洪武迄于南明弘光、隆武、永历、鲁王朱以海、韩王朱本铉各代,记农民起义之事尤较他书为详,是研究明代,包括南明历史的比较有系统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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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纪卷之一 帝纪总论
太祖高皇帝
帝纪卷之二 惠宗帝
帝纪卷之三 太宗文皇帝
帝纪卷之四 仁宗昭皇帝
帝纪卷之五 宣宗章皇帝
帝纪卷之六 英宗睿皇帝
帝纪卷之七 代宗景皇帝
帝纪卷之八 英宗睿皇帝后纪
帝纪卷之九 宪宗纯皇帝
帝纪卷之十 孝宗敬皇帝
帝纪卷之十一 武宗毅皇帝
帝纪卷之十二 世宗肃皇帝
帝纪卷之十三 穆宗庄皇帝
帝纪卷之十四 神宗显皇帝
帝纪卷之十五 光宗贞皇帝
帝纪卷之十六 熹宗哲皇帝
帝纪卷之十七 毅宗烈皇帝
附纪卷之十八 安宗简皇帝
附纪卷之十九 鲁王监国附纪
附纪卷之二十 唐主附纪
附纪卷之二十一 桂主附纪
附纪卷之二十二 韩主附纪
志卷之一 志叙
天文志总论
天文志
志卷之二 历志总论
历志
志卷之三 五行志总论
五行志
志卷之四 冠服志总论
冠服志
志卷之五 艺文志总论
艺文志
志卷之六 地理志总论
地理志
志卷之七 礼志总论
礼志
志卷之八 乐志总论
乐志
志卷之九 土田志总论
土田志
……
^ 收 起 查继佐(1601~1676),字伊璜,一字敬修,号兴斋,人称东山先生或朴园先生,明末清初史学家,浙江海宁人。明末举人。明亡后更名省,又隐姓名为左尹非人,坚持反清立场,谓必明室再兴之后,始恢复原姓名。曾参加南浔庄廷鑨纂修《明史》。?
《明书》又称《罪惟录》,统记明代史事的纪传体史书。明末清初史学家查继佐(1601~1676)撰。查氏曾参加南浔庄廷鑨纂修《明史》。崇祯十六年(1644)起作明史,到清康熙十一年(1672)易稿数十次,毕一生之力成书。原名《明书》,后因遭庄氏史狱牵连,以“获罪惟录书”而署书名,故名《罪惟录》(一说取孔子“罪我者其惟春秋”之意)。原书分帝纪二十二卷,志三十二卷,列传三十六卷,次序纷乱,后由张宗祥、姜佐禹等人整理,分别部居,编次前后,写成目录,定为一百零二卷。与《明史》相比,该书多南明诸帝纪;志的部分也较细,设有《土田志》《贡赋志》《屯田志》等;传的部分为以事立传,不以人立传,与传统写法不同。另外还列有台湾专目。该书所记,始于洪武迄于南明弘光、隆武、永历、鲁王朱以海、韩王朱本铉各代,记农民起义之事尤较他书为详,是研究明代,包括南明历史的比较有系统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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