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国会与近代中国法制建设(1912-1924)
在20世纪中国法制史上,民国北京政府时期(1912-1928)是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被认为是中国法律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清末修律的重要成果被保留下来,北洋政府援用了清末制定、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同时对清末一些法律草案进行了简单修改后,依立法程序予以颁布生效。这一时期,北洋政府也引用了西方法律原则,继续在清末法制改革未及之领域进行新的立法活动。北洋政府的各种立法活动,一定程度上为后来的南京国民政府六法体系的建立打下了基础,也提供了一些可贵的经验和教训。
本书研究了这一时期的国会对中国法制建设的促进作用,全书分八个部分,全面论述了民国国会与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过程,对中国法制建设的促进意义。本书突破了意识形态框架的束缚,利用珍贵的原始档案史料,借鉴法学研究方法,深化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法制史研究。
本书研究了这一时期的国会对中国法制建设的促进作用,全书分八个部分,全面论述了民国国会与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过程,对中国法制建设的促进意义。本书突破了意识形态框架的束缚,利用珍贵的原始档案史料,借鉴法学研究方法,深化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法制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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