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排
1.《中国文物大典》按文物类别编排,包括瓷器、金银器、玻璃器、绘画、书法等多种门类。
2.以文物某一发展阶段为单元设置5级条目,每一个上下条目之间都可以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以此表示各类文物自身发展的内在联系及演变过程。
3.在分类条目目录中有些低级条目隶属关系不明,为使脉络清晰,在其上以方括号的形式设立虚设条目表明隶属关系。
二、条目设置
1.凡同一名称的命名,视其具体情况,或冠以所属朝代,所属考古学区域文化,或冠以出土地点,形制特点。
2.选目以考古出土文物、地上文物为主,酌收有代表性的传世品。
3.条目上方加注汉语拼音。
三、释文
1.释义使用规范化现代汉语,条目释文一般不重复条目标题。
2.较长的条目设置释文内标题。
3.有个别条目在两类或更多类出现,其释文安排在靠前的类别里,其他类只设参见条,没有释文。
4.出土文物一般注明出土时间,出土地点,所属年代,发掘单位及厘米尺寸。
5.历史年代的表述除极个别外统一使用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西汉、东汉、三国、西晋、东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北宋、南宋、元、明、清;分别表述统一用早、中、晚或一期、二期、三期等。
四、插图
第5级条目,除典型单位外,基本一条一图,插图随文,其下注明文物名称。
五、参考书目
在重要的释文后附有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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