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1合约承诺是绝对与严格责任
2道德与法律
2.1英国普通法对合约没有善意的要求
2.2英国普通法只针对合约条文或合约本身违反公共政策
3法律的肯定性、可循性与公平之间的冲突
4如何解释合约
4.1找出双方的订约意图
4.2何谓订约意图
4.3解释合约不接受订约方主观意图
4.3.1不接受原因之一:主观意图难以证明
4.3.2不接受原因之二:对另一订约方不公平
4.3.3不接受原因之三:对第三人不公平
4.3.4不接受原因之四:无法准确提供法律意见
4.3.5不接受原因之五:影响合约本身的有效性
4.3.6不接受原因之六:失去肯定性/可循性
5文字的解释
5.1根据字典的一般性解释的做法
5.2根据字典的一般性解释的局限
5.2.1局限之一:只能解释个别文字,无法解释整体的合约
5.2.2局限之二:文字有多个解释而要看合约语境
5.2.3局限之三:技术性文字或专业术语
5.2.4总结
6合理与否的关系
6.1什么是不合理的约定
6.2以一个合理人士的角度来解释文字
6.3越不合理的约定就越要写得清楚
6.4法院或仲裁庭选择最合理的解释
6.5商业合约尽量以商业合理性的角度解释
6.6假设订约方不会不合理约定一些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7传统解释合约的做法
7.1总结传统解释合约的做法
7.2传统解释合约做法的弊病
7.3以前有关先例的介绍
8近年来解释合约的做法
8.1CharterReinsuranceCoLtdv.Fagan
8.2MannaiInvestmentsCoLtdv.EagleStarLifeAssuranceCoLtd
8.3InvestorsCompensationSchemev.WestBromwichBuildingSociety
8.4BCCIv.Ali
8.5The“Starsin”
8.6RainySkySAandothersv.KookminBank
第二章 合约的达成与内容
1概述
2解释双方是否已经达成有约束性的合约
2.1案例之一:PagnanSpAv.FeedProductsLtd
2.2案例之二:RTSFlexibleSystemsLtdv.MolkereiAloisMillerGmbH&CoKG
2.3案例之三:ProtonEnergyGroupSAv.OrlenLietuva
2.4杨大明律师的相关伦敦仲裁案件
3正式与非正式合约
4文件表面看来是双方同意了的全部合约
5工作合约(workingcontract)
6初步合约(preliminarycontract)
6.1意向书(letterofintent)
6.2安抚函(letterofcomfort)
6.3过渡合约(bridgingorinterimcontract)
6.4互锁合约(lock-outcontract)
7补充协议或多个合约
7.1情况一:补充协议或第二份合约是想超越原合约
7.2情况二:补充协议或第二份合约与原合约有相同的地位
7.3情况三:补充协议或第二份合约是想被合并在原合约
8合并其他文件
8.1合约成功合并其他文件的先决条件
8.2被合并文件与主合约起矛盾的情况
8.3合并标准格式合约或条文
8.3.1标准格式合约的两大类别
8.3.2有不同版本的标准格式合约是合并哪一份
8.3.2.1合并订约时生效的版本的大原则与例外
8.3.2.2合并订约后的程序或实体上的修改
8.3.2.3合并条文没有明示规定但被裁定订约后仲裁规则的修改也被合并的先例
8.3.3合并一份不存在的标准格式合约或条文
8.4合并其他合约
8.4.1合并不熟悉的其他合约的危险
8.4.2租约提单合并租约条文
8.4.2.1对提单合并租约相对严格的原因
8.4.2.2提单合并的只能是与货物运输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8.4.2.3提单合并的只能是文书租约条文
8.4.2.4提单合并的租约条文的其他局限
8.4.2.5提单合并哪一份租约的疑问
8.4.3租约提单合并租约仲裁条文
9根据行动合并的合约条文
10合约格式之争
11序言
12文件/条文的抬头与条文外的注脚
13口头合约与部分文书部分口头合约
13.1部分文书部分口头合约与文书合约的区分
13.2解释部分文书部分口头合约是一个事实与法律问题的混合
13.3把部分文书部分口头合约的解释当作是事实与法律问题的混合的弊病
第三章 内部解释合约
1需要整体解释合约且给每一条文/文字有一定解释
2整体解释合约之一:两条不同条文之间的协调
2.1例子一:协调租约中的保费与加保费的矛盾
2.2例子二:协调油轮程租合约中的承租人承诺指定马上可挂靠泊位与免算装卸时间条文的矛盾
2.3例子三:协调法院管辖与仲裁条文之间的矛盾
2.4例子四:香港对合约内香港法院、美国法院与纽约仲裁的矛盾条文作出的协调或漠视/删除
2.5例子五:协调雇佣合约对解雇员工条文的矛盾
3整体解释合约之二:相同文字应该有统一解释
4整体解释合约之三:两条不同条文起直接矛盾
5起矛盾条文之间给予分量的轻重
5.1分量轻重要看订约方刻意显示的重点与选择的文字
5.2手写/打字条文超越印本条文
5.3面窄与特别针对一件事的条文超越广泛与一般性的条文
5.3.1案例之一:The“Brabant”
5.3.2案例之二:The“Mariasmi”
5.3.3案例之三:SabahFlourv.Comfez
5.3.4案例之四:The“Eternity”
5.4文字超越数字
5.5主合约中的文字与目的超越合并文件中的文字
5.6说明不管其他条文怎样说
6整体解释合约之四:假定双方不会约定多余的内容
6.1不同意这一假设的说法
6.2什么是多余内容
6.2.1例子之一
6.2.2例子之二
6.2.3例子之三
6.2.4例子之四
7合约删除部分
7.1印本条文被删除是否可解释为订约双方的订约意图是相反的地位之争
7.2解释合约不应该考虑删除部分的原因与说法
7.3解释合约应该考虑删除部分的原因与说法
7.4目前英国法律在这一方面的地位
7.5有关删除内容应否考虑的实例介绍之一
7.6有关删除内容应否考虑的案例介绍之二
7.7有关删除内容应否考虑的案例介绍之三
8拟订得差劲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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