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学
作者:谭启平,王洪,孙鹏编
出版:法律出版社 2015.3
丛书: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精品课程规划教材
页数:725
定价:72.00 元
ISBN-13:9787511876089
ISBN-10:7511876080
去豆瓣看看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语源与概念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 民法的渊源
第四节 民法的体系化与法典编 纂
第五节 民法与主要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六节 民法的适用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查看完整 谭启平,男,湖北京山县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民法学》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重庆市第二届学术技术带头人(民商法学)、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著有《“民法人”的探索》等著作;先后主持承担多项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重庆市软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或重点项目。获“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教学和科研成果多次获重庆市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
民法是人法、私法、权利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以具体的民法制度、理论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在高等法学教育中,民法学是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程(教育部将之确定为法学专业十六门核心课程之一)。民法学的学习,对于法学专业学生而言,是必不可少和非常重要的。
民法学体系庞大,内容精深。《中国民法学》二十八章内容,是在基本顾全民法学基本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目前实际执行的《民法学》教学计划和内容而确定的写作范围。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语源与概念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 民法的渊源
第四节 民法的体系化与法典编 纂
第五节 民法与主要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六节 民法的适用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各论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第三节 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监护
第四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节 自然人的住所和身份证明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七节 自然人的人格权
第五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制度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设立与成立
第四节 法人的能力
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
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终止
第七节 法人的责任
第六章 合伙
第一节 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合伙的分类
第三节 合伙的设立
第四节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五节 合伙财产、损益分配与合伙债务承担
第六节 入伙、退伙及合伙的终止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
第三节 意思表示
第四节 效力有瑕疵的民事行为
第五节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限制
第八章 代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代理权
第三节 无权代理
第九章 时效和期间
第一节 时效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效力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诉讼时效期间
第五节 期日和期间
第二编 物权法
第十章 物权总论
第一节 物权与物权法概述
第二节 物权的效力
第三节 物权法定原则
第四节 公示公信原则
第五节 物权变动
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
第三节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则
第四节 共有
第五节 不动产相邻关系
第六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十二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四节 地役权
第十三章 占有
第一节 占有概述
第二节 占有的种类
第三节 占有的效力
第三编 债权法
第十四章 债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债的法律关系
第三节 债的分类
第四节 债的效力
第十五章 债的发生根据:合同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格式条款
第四节 合同的内容确定与合同解释
第五节 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六章 债的发生根据: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第一节 不当得利
第二节 无因管理
第十七章 债的履行
第一节 债的履行概述
第二节 债的履行规则
第三节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四节 合同履行中的情势变更
第十八章 债务不履行及其救济
第一节 债务不履行概述
第二节 实际违约
第三节 预期违约
第四节 合同解除
第五节 违约责任
第十九章 债的保全
第一节 债的保全概述
第二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
第三节 债权人撤销权
第二十章 债的担保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保证
第三节 担保物权概述
第四节 抵押权
第五节 质权
第六节 留置权
第七节 定金
第二十一章 债的移转
第一节 债权让与
第二节 债务承担
第三节 债的概括转移
第二十二章 债的消灭
第一节 债的消灭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提存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其他消灭原因
第二十三章 典型合同
第一节 给付财物的合同
第二节 交付成果的合同
第三节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四编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四章 侵权责任法概述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的概念与功能
第二节 侵权行为概述
第二十五章 侵权责任的构成
第一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二节 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第三节 抗辩事由
第二十六章 侵权责任方式
第一节 侵权责任方式概述
第二节 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章 共同侵权责任
第一节 共同侵权行为概述
第二节 共同加害行为
第三节 其他数人侵权行为
第二十八章 特殊侵权责任
第一节 过错侵权责任
第二节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第三节 无过错侵权责任
^ 收 起 谭启平,男,湖北京山县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民法学》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重庆市第二届学术技术带头人(民商法学)、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著有《“民法人”的探索》等著作;先后主持承担多项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重庆市软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或重点项目。获“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教学和科研成果多次获重庆市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
民法是人法、私法、权利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以具体的民法制度、理论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在高等法学教育中,民法学是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程(教育部将之确定为法学专业十六门核心课程之一)。民法学的学习,对于法学专业学生而言,是必不可少和非常重要的。
民法学体系庞大,内容精深。《中国民法学》二十八章内容,是在基本顾全民法学基本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目前实际执行的《民法学》教学计划和内容而确定的写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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