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北京,长于北京的作者,阔别家乡十三年后重回北京,发现他在自己的故乡成了异乡人,仿佛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于是他便要“重建我的北京”——用他文字召回北京消失的气味儿、声音和光影,恢复被拆除的四合院、胡同和庙宇的原貌,让瓦顶排浪般涌向低低天际线的景象重现,让鸽哨响彻蓝天的清脆回到人们耳边……同时,作者也把我们带回到他儿时的游戏中,带回到他的读书生活中,带回到他的母校,带回的“大串联”的旅途……他重建了这座“孩子们熟知四季变化,居民们胸有方向感”的城池,打开城门,欢迎四海漂泊的游子,欢迎无家可归的孤魂。欢迎所有好奇的客人们。
《城门开》
想进入我们生活的是蚊子,防不胜防,人类用扇子、蚊香和敌敌畏试图保持距离,没用。夏夜充满蚊子的轰鸣。蚊子拐弯声特别,有金属硬度,夹杂着幽怨与威胁,放大一万倍,估摸就跟火箭追踪目标的呼啸一样。各种蚊香应运而生,可蚊子很快就适应了,甚至像瘾君子,在云雾中飘飘欲仙,发出陶醉般的叹息。当年《北京晚报》有幅漫画:床下放了四个点燃的蚊香,把人熏死了,一只蚊子照样叮在鼻子上。
我手持蝇拍,在罗儿胡同副食店门口中,借助一块臭鱼头打苍蝇。打死一只,用竹夹子捏起,放进玻璃瓶,数了数,只完成任务的三分之二,按学校规定,每人每天要打死至少五十只苍蝇。那群苍蝇嗡嗡叫,低空飞行,就像日本的神风特攻队冲向那鱼头,不惜粉身碎骨。
夏天是蛐蛐和蝉的天下。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默在诗中这样写道:“蟋蟀疯狂地踏着缝纫机。”就是这些小裁缝缝补着我童年的日日夜夜,让我梦魂萦绕。我在护国寺的“百花深处”买了只蛐蛐,放在小瓦罐里,用葎草探子引它开牙,它自以为得胜时振翅高歌。有一天罐子没盖好,蛐蛐不见了,我急得翻箱倒柜,而它一直藏在我家某个角落,疯狂地踏着缝纫机。
小暑后,蝉蛹出土,鸣声四起。蝉,学名金蝉,俗称知了。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写道:“蝉翼后的空腔里,带着一种像钹一般的乐器。它还不满足,还要在胸部安置一种响板,以增强声音的强度,蝉为了满足对音乐的嗜好,确实做了很大的牺牲。因为有这种响板,使得生命器官都无处安置,只好把它们压紧到小的角落里。”其实它们纯粹是噪音制造者。把北京吵得天翻地覆,天越热越来劲儿,让人心烦意乱。我跟楼里的孩子们一起去粘知了。
《波动》
这特别表现在当林东平介入的时候,萧凌和杨讯的反应截然不同:当林东平带着一种惭愧心情表示可以对萧凌作某种补救的时候,她的回答,是一句尖刻的“谢谢,我恰恰不想得到这种恩赐”,毫不犹豫地表示拒绝;而杨讯在和林东平的争吵中虽然也会不客气地说:“你们不配做一个模范官僚”,但他实际上还是接受了“模范官僚”的安排,带着一种和父亲类似的惭愧,离开了萧凌,让这份凄婉的爱情故事就此结束。不过,故事这样演绎,我想读者产生这样一个问题是很自然的:杨讯这人以后的命运会如何?作为一个干部子弟,他在“文革”结束之后会选择什么样的生活?这当然可以做很多的猜想,但是,参照“官二代”这个群体在当代中国的境遇,如果我们设想,杨讯依然会充分依靠那些站在“每个路口”的保护人,让自己无论在商场还是在官场,都幸运发展、春风得意,从而进入在改革中总是能获得多机会和多利益的社会集团,这总是靠谱的吧?
读《波动》,还有一个人物也会引起读者很大的兴趣,那就是白华。
《时间的玫瑰》
这一节可分成两部分。部分包括前三段,第二部分包括后两段,中间是过渡。部分皆为否定句,三段均以因为你已长眠的叠句结尾,带有某种结论性。接着因为你已长眠出现在第四段开端,从果到因,那是转折前的过渡:因为你已长眠,/像大地上所有死者,/像所有死者被遗忘/在成堆的死狗之间。后是颂歌部分:没有人认识你。没有。而我为你歌唱。
我用呻吟之词歌唱他的优雅,/我记住橄榄树林的一阵悲风。呻吟之词与歌唱之间存在着对立与紧张。精彩的是后一句,那么简单纯朴,人间悲欢苦乐都在其中了。在西班牙乡下到处都是橄榄树,在阳光下闪烁。那色调特别,不起眼,却让人惦念。橄榄树于西班牙,正如同白桦树于俄罗斯一样。梅亚斯曾对洛尔迦讲述过他的经历。十六岁那年,他从家里溜到附近的农场,在邻居的牲口中斗牛。“我为我的战绩而骄傲,”斗牛士说,“但令人悲哀的是没人为我鼓掌。当一阵风吹响橄榄树林,我举手挥舞。”
老天成就一个人,并非易事。洛尔迦扎根格拉纳达,在异教文化的叛逆与宽容中长大;自幼有吉卜赛民歌相伴人梦,深入血液;父慈母爱,家庭温暖,使个性自由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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