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第一节 问题意识:理论谬误与实践困惑
第二节 研究的意义:法律渊源价值的再认识
第三节 研究成果:西方理论与中国现象
一 西方法律渊源理论研究概况
二 中国学者对法律渊源的讨论
三 对中西方有关法律渊源理论研究的反思
第四节 研究内容:本书的基本逻辑结构
第一章 法律渊源的源流
第一节 法律渊源的语源传承
第二节 古希腊没有法律渊源概念
第三节 古罗马法中fons juris的内涵与意义
一 关于“fons juris”中的“fons”
二 关于“fons juris”中的“juris”(ius)
三 关于“fons juris”
四 “fons juris”在古罗马法中的意义
第四节 法律渊源概念在中世纪的实践
第五节 法律渊源概念在近代的变异
第二章 法律渊源概念的界定
第一节 法律渊源概念的界定语境
一 法律渊源概念界定的司法立场
二 法律渊源概念界定的逻辑起点
三 法律渊源概念界定的基本维度
第二节 法律渊源概念的内涵
第三节 法律渊源概念的外延
一 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
二 法律渊源和法律
三 法律渊源和法律起源
四 法律渊源和法律体系
第三章 法律渊源的形式
第一节 制定法
第二节 判例法
第三节 其他形式
第四章 法律渊源的发现理论
第一节 从法律渊源中发现法律
一 法律发现的概念及其司法意义
二 法律渊源是法律发现的场所
三 在法律渊源中发现法律的方法
第二节 大陆法系中的法律发现
一 法律发现优先在制定法中展开
二 制定法中法律发现的一般原则
三 不成文法中法律发现的位序问题
第三节 普通法系中的法律发现
一 “遵循先例”的法律发现思维
二 制定法时代的法律发现思维
三 基于判例法优先发现的全面发现
第五章 法律渊源的适用理论
第一节 具体法律渊源的适用位序排列
一 具体法律渊源的适用位序排列理论
二 对具体法律渊源适用位序理论的修正
三 具体法律渊源司法适用的基本位序
第二节 大陆法系的具体法律渊源适用位序
一 制定法渊源的优先司法适用
二 制定法优先适用位序的司法表征
三 不成文法的现代司法适用问题
第三节 普通法系的具体法律渊源适用位序
一 法官优先适用普通法的情形
二 法官优先适用制定法的情形
三 制定法与判例法的互相促进
第六章 法律渊源的冲突理论
第一节 法律渊源的内部规范冲突
一 法律渊源内部规范冲突的概念和类型
二 法律渊源内部规范冲突的成因
三 法律渊源内部规范冲突的功能认知
第二节 法律规范冲突及其消解
一 法律规范冲突的构成要件
二 法律规范冲突的表现形式
三 法律规范冲突的消解对策
第三节 制定法与制定法以外的法律渊源的冲突
一 制定法与不成文法的冲突:从案例说起
二 制定法与不成文法之间的关系溯源
三 现代社会不成文法替代制定法的构成要件
第七章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理论与实践问题
第一节 宪法作为法律渊源问题
一 宪法必须作为法律渊源
二 宪法是法律渊源的最高位阶
三 宪法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要求
第二节 民间习惯作为法律渊源问题
一 民间习惯是法律渊源
二 民间习惯进入司法的样态
三 民间习惯替代制定法的要件
四 法官识别民间习惯的标准
五 民间习惯司法适用的趋势
第三节 判例的法律渊源地位问题
一 判例作为法律渊源的理论证成
二 判例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意义
三 判例作为法律渊源的制度建构
第四节 党的政策的法律渊源地位问题
一 党的政策在司法活动中的历史映射
二 当代中国党的政策的法律渊源地位的证成
三 党的政策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适用问题
结语
参考文献
一 英文文献
二 中文著作
三 中文译著
四 中文论文
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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