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学导论 第二版
作者:(英)科特威尔 著,彭小龙 译
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版本:2
定价:57.00 元
ISBN-10:7562060886
ISBN-13:9787562060888
去豆瓣看看 中译本序言
第二版序言
版前言
导论法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一、法律人的法律观
二、观察法律的多维视角
三、社会学与法学
四、学科划分及其危险
五、法律实证主义
六、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局限
查看完整 罗杰科特威尔,伦敦大学玛丽皇后韦斯特菲尔学院法学理论教授。2005年当选英国学术院院士,2014年当选英国社会科学院院士,2013年被授予社会—法律研究协会终身成就奖。科特威尔教授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社会—法律理论和法理学,以及信托法、比较法、犯罪学和公法。主要著作包括《法律社会学导论》、《法理学的政治分析:法律哲学批判导论》、《法律共同体:社会学视野中的法律理论》、《埃米尔涂尔干:道德领域中的法律》、《法律、文化与社会:社会理论镜像中的法律观念》、《活法:法律与社会理论研究》等。他曾担任法律与社会学会(美国)理事、英国全国研究评估实践法律小组成员等学术兼职,并是《法律与社会杂志》、《法律社会学》、《格里菲斯法律评论》、《比较法杂志》、《法律、政治与社会研究》、《比较法评论》等重要刊物的顾问委员。 彭小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律社会学、纠纷解决、司法原理与比较司法制度。
本书导论部分主要从法律人的法律观、观察法律的多维视角、社会学与法学等方面讲述法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章介绍了法律的社会基础;第二章从现代法律与现代国家、社会变迁、有效的法律行为的限度等方面介绍了作为社会变迁工具的法律;第三章介绍了作为整合机制的法律;第四章主要讲述法律、权力与意识形态;第五章为法律的接受与法律的正当性;第六章为法律的职业守护者;第七章为法官、法院、纠纷;第八章为法律执行与法律援用;第九章为法律的预测。
本书旨在为法律社会学研究提供一个一般性导论,其并非简单的资料堆砌,而是试图从相关的资料和研究进路中建构起一种合理且连贯的分析框架,并尽可能地就所掌握的材料勾勒和发展出一种有关当今西方社会中法的性质的连贯图景,是一本有价值的著作。
中译本序言
第二版序言
版前言
导论法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一、法律人的法律观
二、观察法律的多维视角
三、社会学与法学
四、学科划分及其危险
五、法律实证主义
六、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局限
七、社会实证主义与“解释社会学”
八、客观性与价值
章 法律的社会基础
一、民俗与伦常
二、法律与文化
三、埃利希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评
四、作为社会生活框架的法律
五、“活法”的经验研究
六、仅仅是争论?
七、法律概念的问题
第二章 作为社会变迁工具的法律
一、现代法律与现代国家
二、社会变迁
三、有效法律行为的限度
四、通过法律使人向善?
五、促进社会变革的立法策略
六、有效立法的一些必要条件
七、“法律与社会变迁”研究的局限
八、关于自创生理论的评论
第三章 作为整合机制的法律
一、法律的功能与目的
二、法律中心主义的社会凝聚观:庞德
三、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与团结:涂尔干
四、法律具有普遍功能?:卢埃林
五、社会系统与社会结构:帕森斯
六、西方社会中的法律自治
七、法律职业及其功能
八、作为社会子系统的法律制度
九、法律与机会平等:帕森斯理论的一项经验测试
十、作为社会理论的功能主义
十一、法律的整合功能
第四章 法律、权力与意识形态
一、共识的支持者
二、法律的象征功能
三、马克思:法律的压迫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
四、法律、阶级与权力
五、法律与意识形态
六、法律个人主义
七、法人社会中的法律
八、国家与个人
九、经济决定论的问题
第五章 法律的接受与法律的正当性
一、法律的经验:实证主义与KOL研究
二、法律社会化
三、法律的威慑作用与对法律的服从
四、微观社会学:现象学、常人方法论与社会互动
五、法律的工具性接受:韦伯
六、合法性与正当性
七、法治的含义
八、现代法律的转型:自由裁量、机械式调整与
个别化调整
九、西方法律形式变迁的社会学解释
十、法治之后的法律正当性?
十一、意识形态、个人价值观与对法律的支持
第六章 法律的职业守护者
一、法律职业是什么?
二、职业统一体与法律业务分层
三、法律业务的官方价值观
四、客户利益与“公共利益”
五、专业知识
六、法律人对法律的影响
第七章 法官、法院、纠纷
一、法官和法院的概念
二、法院与纠纷
三、司法行为与高级法院的组织学研究
四、现象学、常人方法论与关于低级法院的互动和
组织的研究
五、法院的意识形态功能
六、法官与国家
七、作为行政系统的司法科层制度
八、作为政策制定者的法院
九、法院的功能分析的附言
第八章 法律执行与法律援用
一、对法律学说的机构承诺
二、法律执行与法律援用
三、法律援用的机会与动机
四、执行机构的类型
五、规制机构及其策略
六、规制机构及其环境
七、规制与“真正的犯罪”
八、警察与法律
九、警察工作与警察组织
十、警察文化
十一、执行与法律
第九章 法律的预测
一、法律的调整范围与法律的权威
二、非正式主义、去法律化与接近法律
三、国家、市民社会与权力和控制的扩散
四、法律自治的瓦解
五、法律个人主义的未来
六、后现代社会?
七、批判性法律社会学
注释与拓展阅读
缩略语
参考文献
索引
^ 收 起 罗杰科特威尔,伦敦大学玛丽皇后韦斯特菲尔学院法学理论教授。2005年当选英国学术院院士,2014年当选英国社会科学院院士,2013年被授予社会—法律研究协会终身成就奖。科特威尔教授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社会—法律理论和法理学,以及信托法、比较法、犯罪学和公法。主要著作包括《法律社会学导论》、《法理学的政治分析:法律哲学批判导论》、《法律共同体:社会学视野中的法律理论》、《埃米尔涂尔干:道德领域中的法律》、《法律、文化与社会:社会理论镜像中的法律观念》、《活法:法律与社会理论研究》等。他曾担任法律与社会学会(美国)理事、英国全国研究评估实践法律小组成员等学术兼职,并是《法律与社会杂志》、《法律社会学》、《格里菲斯法律评论》、《比较法杂志》、《法律、政治与社会研究》、《比较法评论》等重要刊物的顾问委员。 彭小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律社会学、纠纷解决、司法原理与比较司法制度。
本书导论部分主要从法律人的法律观、观察法律的多维视角、社会学与法学等方面讲述法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章介绍了法律的社会基础;第二章从现代法律与现代国家、社会变迁、有效的法律行为的限度等方面介绍了作为社会变迁工具的法律;第三章介绍了作为整合机制的法律;第四章主要讲述法律、权力与意识形态;第五章为法律的接受与法律的正当性;第六章为法律的职业守护者;第七章为法官、法院、纠纷;第八章为法律执行与法律援用;第九章为法律的预测。
本书旨在为法律社会学研究提供一个一般性导论,其并非简单的资料堆砌,而是试图从相关的资料和研究进路中建构起一种合理且连贯的分析框架,并尽可能地就所掌握的材料勾勒和发展出一种有关当今西方社会中法的性质的连贯图景,是一本有价值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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