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 合州命案:冤案的产生与平反 清朝咸丰年间,川东重庆合州发生一起无头命案。这件普通的基层命案能够折射出清朝冤案产生和平反的诸多关键词:破案压力、刑讯逼供、越级上诉、微服私访,当然还少不了强有力的权力干预。第一回 官员破案压力山大 第二回 向氏喊冤 第三回 黄宗汉翻案 第二案 总督自戕案:高官如何申冤?清朝嘉庆年间,两广总督吉庆在广东巡抚衙门离奇自杀身亡。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出,清朝的官员缺乏申诉、维权的畅通渠道,使得官僚体制内部的矛盾常常难以和平解决,从而导致一些廉洁奉公的官员含冤而死,而一些品行不好的官员则浑水摸鱼,最终伤害的是官员群体的积极性,对政治发展不利。第一回 督抚不和 第二回 总督自尽 第三回 高官申冤难
第三案 霍邱失踪案:假案与哀矜之心 司法审判是一件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对于像“霍邱失踪案”这样“无尸可验之案”,更应该慎上加慎。这起案件的审判官高廷瑶的高度自觉和相对较高的道德水准,冲抵了清朝司法程序中人治的负面因素,最终,案件有了公正的结果。第一回 如此“完美”结案 第二回 “被害人”归来
第四案 李毓昌案:查赈官员之死 这是一桩发生在清朝嘉庆年间的奇案,上至封疆大吏,下至贩夫走卒,都牵涉其中。案件审理到最后,前前后后一共揪出来二十多个“典型”。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出清朝后期官场腐败的情况,同时了解嘉庆皇帝的反腐思路。第一回 查赈官命丧山阳县 第二回 自杀还是他杀? 第三回 知县被查起杀心 第四回 吏治腐败是真凶
第五案梁宽杀妻案:如此“依法办案”!这是一起发生在同治末期的杀人案,我们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清朝基层官员是怎么办案的,他们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又是怎么解决的,我们会对清朝的司法实践有一个具体生动的了解。第一回 无谎不成状 第二回 一切为了口供 第三回 官凶交易 第四回 如此“依法办案”
第六案 三牌楼案:“一案两说”疑云 这是发生在清朝光绪年间的三牌楼案。此案案情曲折,轰动一时,被很多人认为是“晚清四大奇案”之一。三个无辜的草民,莫名其妙地被认定为杀人凶手,其中两人被“就地正法、枭首示众”。后来,真凶现身,案件被重新提起。第一回 迅速结案 第二回 真凶现身 第三回 错案重审 第四回 冤案如此造
第七案 云南报销案:晚清如何报销费用? 这是一起发生在清朝光绪早期的云南报销案。这个案子,不但涉及清朝的财政制度,还牵涉了当时官僚集团内部的党争,是晚清重要的司法案件兼政治事件。此案最终的处理还是比较严厉的,对遏制当时部费横飞、贪污成风的风气也有一定的作用。第一回 八万两银子的“通过”第二回 军机大臣躺枪 第三回 扳倒王文韶 第四回 晚清党派之争
第八案 苏报案:皇帝与草民对簿公堂苏报案展现了媒体监督、律师控辩、自由言论、禁止刑讯、逻辑分析、重视证据等现代法学精神和程序,让清朝办案者如坠云海。此案的适时发生,终于让守旧的清朝官员,在头破血流、尴尬万分之后有所醒悟,更使西方法律体系踏足中国这个古老的国度,促进了它的觉醒。第一回 《苏报》激进化第二回 宽容还是镇压?第三回 强硬的租界 第四回 法庭交锋 第五回 僵持不下
^ 收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