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的现代展开Ⅰ(第二版)(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
导论:刑法学的西方经验与中国现实/
一、问题之所在/
二、刑法学发展的西方经验/
三、刑法学的中国现实/
四、未来我国刑法学发展的关键问题/
总论部分
第一章刑法客观主义/
一、刑法客观主义的合理性/
二、刑法客观主义的反对派:主观主义/
三、刑法主、客观主义在犯罪论上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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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之所在/
二、刑法学发展的西方经验/
三、刑法学的中国现实/
四、未来我国刑法学发展的关键问题/
总论部分
第一章刑法客观主义/
一、刑法客观主义的合理性/
二、刑法客观主义的反对派:主观主义/
三、刑法主、客观主义在犯罪论上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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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3月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7年获美国犯罪社会学会国际学术奖;2010年获日本刑法学会名誉会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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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选取了刑法学30个重要专题(刑法总论部分有18个专题,刑法分论部钟12个专题)进行研讨,在“导论”部分对西方刑法学研究的经验和我国刑法学研究的现状进行宏观分析,以描述刑法学发展的总体态势。在接下来的诸章中,就刑法客观主义、罪刑法定、客观归责、法益侵害说、目的犯、放任、违法性认识、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受贿罪等专题进行细致分析。在“代跋”中,对我国刑法学发展的知识形态进行了系统梳理,以和导论的“宏大叙事”首尾对应,并针对刑法修正案(八)、修正案(九)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书对于推进刑法学研究的发展进程,提升刑法学者的问题意识、创新能力和解释技巧都有积极意义。
导论:刑法学的西方经验与中国现实/
一、问题之所在/
二、刑法学发展的西方经验/
三、刑法学的中国现实/
四、未来我国刑法学发展的关键问题/
总论部分
第一章刑法客观主义/
一、刑法客观主义的合理性/
二、刑法客观主义的反对派:主观主义/
三、刑法主、客观主义在犯罪论上的对立/
四、必须坚持刑法客观主义/
第二章罪刑法定原则/
一、司法体制与罪刑法定/
二、司法理念与罪刑法定/
三、司法技术与罪刑法定/
第三章犯罪论体系/
一、犯罪论体系的沿革与比较/
二、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对若干重大关系的混淆/
三、改造我国犯罪成立理论的基本设想/
第四章作为义务/
一、不作为犯成立条件的一般分析/
二、作为义务来源的形式说/
三、作为义务来源的实质说/
四、若干争议问题/
第五章因果关系/
一、因果关系论的适用范围/
二、条件说:合理性与批评/
三、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与案件处理/
四、客观归责理论与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关系/
第六章客观归责/
一、客观归责理论的学说史/
二、客观归责理论的基本内容/
三、客观归责理论的借鉴意义/
第七章放任/
一、放任的含义/
二、放任与轻率的区别/
三、与放任有关联的其他问题/
第八章目 的 犯/
一、目的犯的界定/
二、目的犯的构造/
三、目的犯的证明/
第九章违法性认识——故意说和责任说的对立/
一、违法性认识的立法考察/
二、对违法性认识是否必要的争论/
三、关于违法性认识是故意要素的论证/
四、将违法性认识作为责任要素的理由/
第十章注意义务/
一、注意义务的内容/
二、注意义务的形态/
三、注意义务违反的判定/
四、注意义务的限定:信赖原则和危险分配/
五、履行注意义务结果仍可能发生时的处理/
第十一章法益侵害说/
一、法益侵害说的合理性/
二、法益侵害说的反对者:规范违反说/
三、法益侵害说和规范违反说的对立/
四、我国刑法学的立场定位/
第十二章期待可能性/
一、期待可能性的学说史/
二、期待可能性的理论考察/
三、期待可能性的体系性地位/
第十三章间接正犯/
一、引言:从一个基层法院的案例开始/
二、间接正犯的概念/
三、间接正犯的性质/
四、间接正犯的界分/
五、间接正犯的形式/
六、间接正犯的认定/
七、结语:以一个最高法院的案例结束/
第十四章共犯与身份/
一、身份的概念/
二、共犯的定罪与身份/
三、共犯的量刑与身份/
第十五章中止自动性/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中止自动性的判断标准/
三、中止自动性的相关问题/
第十六章竞 合 论/
一、罪数论框架的考察/
二、法条竞合/
三、想象竞合/
四、实质竞合/
第十七章死刑/
一、死刑历史的考察/
二、死刑消长的演变/
三、死刑废除的条件/
四、死刑废除的构想/
第十八章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确定/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界定/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根据/
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现/
各论部分
第十九章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行为/
二、主体/
三、过失/
四、认定/
第二十章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违章行为与损害后果/
二、主体/
三、过失/
四、认定/
第二十一章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实行行为/
二、侵害对象/
三、损害结果/
四、犯罪故意/
第二十二章故意伤害罪/
一、伤害行为/
二、主体/
三、伤害故意/
四、认定/
第二十三章强 奸 罪/
一、强奸行为/
二、主体/
三、故意/
四、轮奸/
五、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界限/
第二十四章绑 架 罪/
一、绑架行为/
二、主体/
三、故意/
四、认定/
五、犯罪的特殊形态/
六、处罚的特殊问题/
第二十五章抢 劫 罪/
一、保护法益/
二、行为/
三、故意/
四、认定/
第二十六章盗 窃 罪/
一、窃取行为/
二、行为对象/
三、故意/
四、认定/
五、量刑情节/
第二十七章诈 骗 罪/
一、欺诈行为/
二、诈骗对象/
三、故意/
四、认定/
第二十八章侵 占 罪/
一、侵占行为/
二、侵占对象/
三、故意/
四、数额与情节/
五、认定/
第二十九章受 贿 罪/
一、受贿行为/
二、主体/
三、故意/
四、经济受贿/
五、间接受贿/
第三十章滥用职权罪/
一、保护法益/
二、滥用职权行为/
三、主体/
四、故意/
五、认定/
转型与变革:刑法学的一种知识论考察(代跋)/
一、古代律学传统的中断与近代刑法学的诞生/
二、苏联刑法学的引入与我国刑法学的嬗变/
三、德日刑法学的借鉴与我国刑法学的突围/
索引/
后记/
修订版后记/
^ 收 起
一、问题之所在/
二、刑法学发展的西方经验/
三、刑法学的中国现实/
四、未来我国刑法学发展的关键问题/
总论部分
第一章刑法客观主义/
一、刑法客观主义的合理性/
二、刑法客观主义的反对派:主观主义/
三、刑法主、客观主义在犯罪论上的对立/
四、必须坚持刑法客观主义/
第二章罪刑法定原则/
一、司法体制与罪刑法定/
二、司法理念与罪刑法定/
三、司法技术与罪刑法定/
第三章犯罪论体系/
一、犯罪论体系的沿革与比较/
二、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对若干重大关系的混淆/
三、改造我国犯罪成立理论的基本设想/
第四章作为义务/
一、不作为犯成立条件的一般分析/
二、作为义务来源的形式说/
三、作为义务来源的实质说/
四、若干争议问题/
第五章因果关系/
一、因果关系论的适用范围/
二、条件说:合理性与批评/
三、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与案件处理/
四、客观归责理论与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关系/
第六章客观归责/
一、客观归责理论的学说史/
二、客观归责理论的基本内容/
三、客观归责理论的借鉴意义/
第七章放任/
一、放任的含义/
二、放任与轻率的区别/
三、与放任有关联的其他问题/
第八章目 的 犯/
一、目的犯的界定/
二、目的犯的构造/
三、目的犯的证明/
第九章违法性认识——故意说和责任说的对立/
一、违法性认识的立法考察/
二、对违法性认识是否必要的争论/
三、关于违法性认识是故意要素的论证/
四、将违法性认识作为责任要素的理由/
第十章注意义务/
一、注意义务的内容/
二、注意义务的形态/
三、注意义务违反的判定/
四、注意义务的限定:信赖原则和危险分配/
五、履行注意义务结果仍可能发生时的处理/
第十一章法益侵害说/
一、法益侵害说的合理性/
二、法益侵害说的反对者:规范违反说/
三、法益侵害说和规范违反说的对立/
四、我国刑法学的立场定位/
第十二章期待可能性/
一、期待可能性的学说史/
二、期待可能性的理论考察/
三、期待可能性的体系性地位/
第十三章间接正犯/
一、引言:从一个基层法院的案例开始/
二、间接正犯的概念/
三、间接正犯的性质/
四、间接正犯的界分/
五、间接正犯的形式/
六、间接正犯的认定/
七、结语:以一个最高法院的案例结束/
第十四章共犯与身份/
一、身份的概念/
二、共犯的定罪与身份/
三、共犯的量刑与身份/
第十五章中止自动性/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中止自动性的判断标准/
三、中止自动性的相关问题/
第十六章竞 合 论/
一、罪数论框架的考察/
二、法条竞合/
三、想象竞合/
四、实质竞合/
第十七章死刑/
一、死刑历史的考察/
二、死刑消长的演变/
三、死刑废除的条件/
四、死刑废除的构想/
第十八章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确定/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界定/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根据/
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现/
各论部分
第十九章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行为/
二、主体/
三、过失/
四、认定/
第二十章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违章行为与损害后果/
二、主体/
三、过失/
四、认定/
第二十一章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实行行为/
二、侵害对象/
三、损害结果/
四、犯罪故意/
第二十二章故意伤害罪/
一、伤害行为/
二、主体/
三、伤害故意/
四、认定/
第二十三章强 奸 罪/
一、强奸行为/
二、主体/
三、故意/
四、轮奸/
五、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界限/
第二十四章绑 架 罪/
一、绑架行为/
二、主体/
三、故意/
四、认定/
五、犯罪的特殊形态/
六、处罚的特殊问题/
第二十五章抢 劫 罪/
一、保护法益/
二、行为/
三、故意/
四、认定/
第二十六章盗 窃 罪/
一、窃取行为/
二、行为对象/
三、故意/
四、认定/
五、量刑情节/
第二十七章诈 骗 罪/
一、欺诈行为/
二、诈骗对象/
三、故意/
四、认定/
第二十八章侵 占 罪/
一、侵占行为/
二、侵占对象/
三、故意/
四、数额与情节/
五、认定/
第二十九章受 贿 罪/
一、受贿行为/
二、主体/
三、故意/
四、经济受贿/
五、间接受贿/
第三十章滥用职权罪/
一、保护法益/
二、滥用职权行为/
三、主体/
四、故意/
五、认定/
转型与变革:刑法学的一种知识论考察(代跋)/
一、古代律学传统的中断与近代刑法学的诞生/
二、苏联刑法学的引入与我国刑法学的嬗变/
三、德日刑法学的借鉴与我国刑法学的突围/
索引/
后记/
修订版后记/
^ 收 起
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3月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7年获美国犯罪社会学会国际学术奖;2010年获日本刑法学会名誉会员称号。主要科研成果包括:撰写《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本体刑法学》等个人专著十余部,主编或参编刑法学著作三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三百余篇,有十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周光权,男,汉族,1968年1月生,重庆市人。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特邀)国家督学、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曾先后挂职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04年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2005年获**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银奖,2010年获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14年获第三届钱端升法学成果奖三等奖,2014年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刑法思想史等。主要科研成果:撰写《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刑法学的向度》《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刑法客观主义的中国展开》《注意义务研究》等个人专著11部;参编刑法学著作三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八十余篇。
^ 收 起
周光权,男,汉族,1968年1月生,重庆市人。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特邀)国家督学、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曾先后挂职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04年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2005年获**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银奖,2010年获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14年获第三届钱端升法学成果奖三等奖,2014年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刑法思想史等。主要科研成果:撰写《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刑法学的向度》《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刑法客观主义的中国展开》《注意义务研究》等个人专著11部;参编刑法学著作三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八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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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选取了刑法学30个重要专题(刑法总论部分有18个专题,刑法分论部钟12个专题)进行研讨,在“导论”部分对西方刑法学研究的经验和我国刑法学研究的现状进行宏观分析,以描述刑法学发展的总体态势。在接下来的诸章中,就刑法客观主义、罪刑法定、客观归责、法益侵害说、目的犯、放任、违法性认识、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受贿罪等专题进行细致分析。在“代跋”中,对我国刑法学发展的知识形态进行了系统梳理,以和导论的“宏大叙事”首尾对应,并针对刑法修正案(八)、修正案(九)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书对于推进刑法学研究的发展进程,提升刑法学者的问题意识、创新能力和解释技巧都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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