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宣传教育读本
作者:张龙连
出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16.8
定价:18.00 元
ISBN-13:9787516726143
ISBN-10:7516726141
去豆瓣看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张龙连:男,副主任医师。现任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科长。(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协会工业防毒委员会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分会物理因素学组委员和职业健康促进学组委员;北京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审定专家;北京市丰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中国预防医学杂志编委及审稿专家)。从事基层职业卫生工作30余年。主要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以及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与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和首都经贸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等单位合作开展了专项调查和标准研制等5项课题项目,其研究成果获得中华预防医学会、北京市科技进步奖等奖项各一项,主编和参编“职业病危害与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与监督”和“工作场所健康危害监测与风险评估”等书籍,累计发表论文20余篇。2005年7月至9月曾赴美国普度大学健康科学学院进行访问学习。
图书针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的每条规定单独设章,每章分为规定解读、法律依据、知识拓展、案例适用四部分。“规定解读”部分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释;“法律依据”部分是《安全生产法》及现行法规标准中与该规定相关的条款;“知识拓展”部分以问答的形式回答了与该规定内容相关的、读者可能产生疑惑的问题,加深了读者对规定的理解;“案例适用”部分分为事故经过、事故分析、事故教训三部分,通过对案例的详细说明,使读者对规定有更加深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