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本法律思想研究
导言
一、选题的由来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三、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四、文章要旨与章节安排
章阿甘本的生平、著作及其思想渊源
节阿甘本的生平与著作
一、生平
二、著作
第二节阿甘本法律思想的渊源
一、亚里士多德:城邦公民与潜能
二、施密特:例外状态与政治神学
三、本雅明:暴力批判与弥赛亚
四、卡夫卡:法律门前与判决
五、海德格尔:存在论与词源学
六、阿伦特:民族国家与人权实现
七、福柯:治理术与生命政治
八、德里达:动物性与解构主义
第三节阿甘本重要的法学著作介绍
一、《主权权力与赤裸生命》
二、《政治学笔记》
三、《奥斯威辛的残余》
四、《剩余的时间》
五、《例外状态》
六、《语言的圣事》
本章小结
第二章阿甘本的例外状态思想
节法律史中的例外状态
一、古代的例外状态
二、近现代以来的例外状态
三、阿甘本对例外状态法律史的评述
四、结语
第二节例外状态的法哲学内涵
一、施密特的例外状态思想
二、阿甘本与施密特的对话
三、例外状态:包含与排除的悖谬
四、例外状态理论的主要内涵
五、结语
第三节例外状态与宪政:当代美国的讨论
一、扩展性模式:主张扩展性地使用紧急权
二、法外模式:避免紧急权扩展性使用对法治的污染
三、成文法模式:用立法权来约束紧急权的使用
四、普通法模式:用司法权来约束紧急权的扩张
五、批判性模式:阿甘本的例外状态理论
六、结语
本章小结
第三章阿甘本的人权法思想
节阿甘本的赤裸生命思想
一、赤裸生命的形式:受谴者、狼人、活死人、难民和拘留者
二、赤裸生命的内涵
三、其他学者与阿甘本观点的回应
四、结语
第二节阿甘本人权观的意涵
一、阿甘本的人权观
二、阿甘本与阿伦特、施密特和福柯的对话
三、其他法学家与阿甘本的对话
四、当代经典案例中的赤裸生命
五、酷刑:人权与公益之间的紧张
六、结语
第三节法律、暴力与生命
一、生命法学:阿甘本与福柯
二、暴力批判的法理学:阿甘本与本雅明
三、结语
本章小结
第四章阿甘本的法律语言学
节证言与见证:奥斯维辛的悖谬
一、证人的两种类型:第三方与亲历者
二、真正的见证人与见证人的不能作证
三、证言的困难与审判的目的
四、证言的情境意义与刑罚的轻刑化
五、结语
第二节誓言、施行式与法律过程
一、誓言的知识考古
二、誓言:在法律与宗教之间
三、神的引入与誓言的神圣性
四、超越宗教的誓言解读
五、誓言的施行意义
六、结语
第三节法律与语言的关系
一、法律语言的模糊性与精确性
二、法律与语言的结构性类比
三、法律语言的本质是法律非语言
四、结语
本章小结
第五章阿甘本论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节阿甘本法学思想的政治神学基础
一、施密特的政治神学
二、本雅明的法律暴力与弥赛亚
三、彼特森与陶伯斯的政治神学
四、结语
第二节阿甘本方案中的弥赛亚精神
一、弥赛亚事件:悬置既有法律关系
二、犹太律法的区分特征
三、弥赛亚的解放意义
四、结语
第三节信仰的施行式: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一、法律与宗教在早期的无区分
二、法律与信仰的关系
三、法律宗教观:伯尔曼与阿甘本的比较
四、结语
本章小结
第六章阿甘本法学思想对中国法学研究的启示
节阿甘本例外状态理论对中国紧急状态法研究的启示
一、中国紧急状态法研究现状
二、阿甘本的例外状态理论对中国紧急状态法研究的启示
第二节阿甘本赤裸生命理论对生命法学的启示
一、从生命科学到生命法学
二、生命法学中的赤裸生命
三、对暴力的反抗与生命的社会性
第三节阿甘本人权观对中国人权法研究的启示
一、中国人权法研究现状
二、阿甘本人权观对中国人权法的启示
第四节阿甘本法律语言学理论对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启示
一、中国法律语言学的研究现状
二、阿甘本法律语言学理论对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启示
第五节阿甘本法律与宗教理论对中国法律与宗教研究的启示
一、中国法律与宗教关系研究现状
二、法律与宗教理论对中国法律与宗教研究的启示
本章小结
图表索引
参考文献
后记
一、选题的由来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三、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四、文章要旨与章节安排
章阿甘本的生平、著作及其思想渊源
节阿甘本的生平与著作
一、生平
二、著作
第二节阿甘本法律思想的渊源
一、亚里士多德:城邦公民与潜能
二、施密特:例外状态与政治神学
三、本雅明:暴力批判与弥赛亚
四、卡夫卡:法律门前与判决
五、海德格尔:存在论与词源学
六、阿伦特:民族国家与人权实现
七、福柯:治理术与生命政治
八、德里达:动物性与解构主义
第三节阿甘本重要的法学著作介绍
一、《主权权力与赤裸生命》
二、《政治学笔记》
三、《奥斯威辛的残余》
四、《剩余的时间》
五、《例外状态》
六、《语言的圣事》
本章小结
第二章阿甘本的例外状态思想
节法律史中的例外状态
一、古代的例外状态
二、近现代以来的例外状态
三、阿甘本对例外状态法律史的评述
四、结语
第二节例外状态的法哲学内涵
一、施密特的例外状态思想
二、阿甘本与施密特的对话
三、例外状态:包含与排除的悖谬
四、例外状态理论的主要内涵
五、结语
第三节例外状态与宪政:当代美国的讨论
一、扩展性模式:主张扩展性地使用紧急权
二、法外模式:避免紧急权扩展性使用对法治的污染
三、成文法模式:用立法权来约束紧急权的使用
四、普通法模式:用司法权来约束紧急权的扩张
五、批判性模式:阿甘本的例外状态理论
六、结语
本章小结
第三章阿甘本的人权法思想
节阿甘本的赤裸生命思想
一、赤裸生命的形式:受谴者、狼人、活死人、难民和拘留者
二、赤裸生命的内涵
三、其他学者与阿甘本观点的回应
四、结语
第二节阿甘本人权观的意涵
一、阿甘本的人权观
二、阿甘本与阿伦特、施密特和福柯的对话
三、其他法学家与阿甘本的对话
四、当代经典案例中的赤裸生命
五、酷刑:人权与公益之间的紧张
六、结语
第三节法律、暴力与生命
一、生命法学:阿甘本与福柯
二、暴力批判的法理学:阿甘本与本雅明
三、结语
本章小结
第四章阿甘本的法律语言学
节证言与见证:奥斯维辛的悖谬
一、证人的两种类型:第三方与亲历者
二、真正的见证人与见证人的不能作证
三、证言的困难与审判的目的
四、证言的情境意义与刑罚的轻刑化
五、结语
第二节誓言、施行式与法律过程
一、誓言的知识考古
二、誓言:在法律与宗教之间
三、神的引入与誓言的神圣性
四、超越宗教的誓言解读
五、誓言的施行意义
六、结语
第三节法律与语言的关系
一、法律语言的模糊性与精确性
二、法律与语言的结构性类比
三、法律语言的本质是法律非语言
四、结语
本章小结
第五章阿甘本论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节阿甘本法学思想的政治神学基础
一、施密特的政治神学
二、本雅明的法律暴力与弥赛亚
三、彼特森与陶伯斯的政治神学
四、结语
第二节阿甘本方案中的弥赛亚精神
一、弥赛亚事件:悬置既有法律关系
二、犹太律法的区分特征
三、弥赛亚的解放意义
四、结语
第三节信仰的施行式: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一、法律与宗教在早期的无区分
二、法律与信仰的关系
三、法律宗教观:伯尔曼与阿甘本的比较
四、结语
本章小结
第六章阿甘本法学思想对中国法学研究的启示
节阿甘本例外状态理论对中国紧急状态法研究的启示
一、中国紧急状态法研究现状
二、阿甘本的例外状态理论对中国紧急状态法研究的启示
第二节阿甘本赤裸生命理论对生命法学的启示
一、从生命科学到生命法学
二、生命法学中的赤裸生命
三、对暴力的反抗与生命的社会性
第三节阿甘本人权观对中国人权法研究的启示
一、中国人权法研究现状
二、阿甘本人权观对中国人权法的启示
第四节阿甘本法律语言学理论对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启示
一、中国法律语言学的研究现状
二、阿甘本法律语言学理论对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启示
第五节阿甘本法律与宗教理论对中国法律与宗教研究的启示
一、中国法律与宗教关系研究现状
二、法律与宗教理论对中国法律与宗教研究的启示
本章小结
图表索引
参考文献
后记
张宪丽,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讲师。近年来在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上海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研究”子项目负责人。上海交通大学和新南威尔士大学联合种子基金项目“中澳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比较研究”负责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和上海交通大学企业法务中心联合开发)项目联合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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