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体系(汉译名著本12)
作者:梁志学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丛书:汉译学术名著
页数:208
定价:39.00 元
ISBN-10:710007195X
ISBN-13:9787100071956
去豆瓣看看 导论
第一编 伦理原则的演绎
绪言
§1.
§2.
§3.
按照这项演绎对伦理原则所作的描述
第二编 伦理原则的实在性与适用性的演绎
绪言
§4.我们的一般活动的对象的演绎
§5.
§6.理性存在者的现实因果性的演绎
§7.通过理性存在者的因果性的内在特点,对这种
因果性所作的规定
§8.一种不受我们影响的客体规定性的演绎
§9.从上节得出的结论
§10.关于自由与高级欲求能力
§11.对于兴趣概念的初步研讨
§12.一门适用伦理学的原则
§13.伦理学的划分
第三编 伦理原则的系统应用或狭义伦理学
第一章 论我们行为的道德性的形式条件
§14.意志专论
§15.系统制定我们行为的道德性的形式条件
§16.论恶在有限理性存在者中的起因
第二章 关于道德规律的内容,或对于我们的职责的系统概观
§17.引论,或对我们的课题的研讨
§18.从自我性与追求绝对独立性的冲动的联系中系统地制定自我性的各个条件
第三章 狭义职责学
§19.这一学说的划分
§20.关于普遍的、有条件的职责
§21.关于特殊的、有条件的职责
普遍直接职责概论
§22.划分
§23.论一切理性存在者在形式自由方面的职责
§24.论理性存在者在其自由抗争中的职责
§25.论直接传播和促进道德性的职责
特殊职责概论
§26.关于特殊职责与普遍职责的关系;以及特殊职责的划分
§27.关于人依据其特殊天然地位所具有的职责
关于人依据其特定职业所具有的职责
§28.人可能从事的职业的划分
§29.论学者的职责
§30.论民众道德教师的职责
§31.关于文学艺术家的职责
§32.论国家官员的职责
§33.论低等阶层的职责
译者注释
修订后记
费希特(1762-1814),德国古典哲学的主要奠基者之一,联结康德与黑格尔的关键人物,以其具有高度原创性的思想,将德国观念论哲学传统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其著述位列人类思想宝库的不朽经典,主要著作有:《全部知识学的基础》、《自然法权基础》、《伦理学体系》、《论学者的使命》、《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等等。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伦理学体系》是费希特的代表作之一,费希特以知识学为原则来阐述伦理学的基本原理。全书分为:第1篇:伦理学的演绎、第二篇伦理原则的实在性与适用典型演绎;第三篇伦理原则的系统应用。是一部公认的经典著作。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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