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同中之异:条例中的地区性特别法/001
一 概念和历史/002
二 时空分布和内容/004
三 立法背景/016
四 效果和问题/022
余论/025
第二章 地方之宜:以省例为代表的地方法规/027
一 中国古代的地方性规范/027
二 省例概况/031
三 省例的内容/034
四 省例与中央法/040
五 各省例之间的比较/052
结语/063
第三章 上下之别:丧娶、收继及其法律实践/066
一 丧娶和收继婚俗的分布及其成因/067
二 地方官的审断/079
三 刑部的立场/090
四 皇帝的态度/096
结语/100
第四章 行动之法:刑部的法律推理/102
一 问题与材料/103
二 事实及因果关联/108
三 情法比较/118
四 阐释法义/121
五 灵活裁量/127
六 政治结构的解释/131
结语/135
第五章 律例之外:作为法源的成案/137
一 文献概况/138
二 成案效力低于律例/141
三 成案的作用/143
四 运用成案的推理技术/152
五 对成案的态度及其原因/165
余 论/169
结 论/173
附 表/177
征引书目/206
索 引/223
原版后记/234
图表目录
图1-1 清代条例中的地区性特别法府级分布图(1743年)/007
图1-2 清代条例中的地区性特别法府级分布图(1803年)/008
图1-3 清代条例中的地区性特别法府级分布图(1867年)/009
图1-4 清代条例中的地区性特别法省级分布图(1875年)/010
图3-1 方志所载丧娶婚俗分布图/072
图3-2 其他文献所载丧娶婚俗分布图/073
图3-3 方志所载收继婚俗分布图/074
图3-4 其他文献所载收继婚俗分布图/075
表1 清代地区性特别条例的制定时间分布/177
表2 清代地区性特别条例针对地区的分布/179
表3 清代地区性特别条例与通行规则的比较/180
表4 清代各省例对基层官员审理词讼功过的时限规定/196
表5 清代各省例对邮驿递送公文责任的规定/197
表6 清代各省例对各级地方官员回籍路费支给的规定/197
表7 清代各地方法规饬令及时遣嫁婢女的规定/200
表8 清代和民初各地对丧娶婚的俗称/200
表9 清代和民初丧娶婚的时间/202
表10 清代和民初各地对收继婚的俗称/203
表11 清代成案汇编略表(刻本)/204
^ 收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