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问题的提出
第一章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诉讼出发点——诉权理论
(一)世界各国诉权理论的嬗变
(二)诉权理论的中国阐释
(三)诉权理论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正当性解说
二、诉讼终结点——判决效力理论
(一)既判力相对性及其扩张性
(二)判决形成效力及其对世性
(三)反射效力理论对第三人之影响
(四)判决效力扩张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合理性解说
三、诉讼原点——程序保障理论
(一)程序保障理论之基本内涵
(二)程序保障理论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必要性解说
第二章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现实基础
一、当事人诉讼模式引发的负面效应
(一)辩论主义之缺陷
(二)处分原则之不足
二、现有救济途径的内在缺陷
(一)事前救济途径难以满足正当程序的需求
(二)事后救济途径的局限性
三、社会客观现象的紧迫召唤
(一)虚假诉讼的泛滥
(二)司法实践的困惑
第三章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性质与功能定位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定位
(一)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性质之争
(二)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性质定位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特征定位
(一)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特征不同观点
(二)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特征之界定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功能定位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功能之纷说及评析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功能界定
第四章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主体与客体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界定
(一)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适格原告之争议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适格原告类型化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分析
(一)关于可撤销判决
(二)关于可撤销裁定
(三)关于可撤销调解书
(四)关于其他法律文书
第五章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程序设计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条件
(二)程序条件
(三)实体条件
(四)时间条件
(五)管辖法院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与受理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条件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查与受理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判组织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范围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期限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裁判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裁判处理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效果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救济途径
第六章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与其他制度的界域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其他事前救济途径功能之辨析
(一)与第三人诉讼
(二)与第三人另行起诉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其他事后救济途径竞合之选择
(一)与案外人执行异议
(二)与案外人申请再审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当事人申请再审之衔接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吸收第三人撤销之诉
(二)例外之规定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外部救济途径关系协调
(一)与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救济程序之协调
(二)与检察监督救济之协调
第七章 滥用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防范与规制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规制的必要性
(一)预防第三人假借撤销之诉而损害原诉当事人的利益
(二)实现第三人撤销之诉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价值
(三)实现民事诉讼目的,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公信力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滥用行为的界定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滥用的性质界定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滥用的认定标准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滥用的规制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滥用的预防性规制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滥用的惩戒性规制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规制的配套协同制度
参考文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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