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理解运用与案例解读
第一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整体释评
第一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起草的基本情况和重大意义 /
一、《解释》的起草是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举措 /
二、《解释》的起草是从供给侧解决审判实践中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 /
三、《解释》的起草是细化有关法律规定、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的有力举措 /
四、《解释》的起草过程 /
五、《解释》起草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
六、《解释》重点解决的问题 /
七、《解释》实施的重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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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起草的基本情况和重大意义 /
一、《解释》的起草是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举措 /
二、《解释》的起草是从供给侧解决审判实践中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 /
三、《解释》的起草是细化有关法律规定、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的有力举措 /
四、《解释》的起草过程 /
五、《解释》起草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
六、《解释》重点解决的问题 /
七、《解释》实施的重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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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主要立法专家。
陈龙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研究处副处长、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起草执笔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学博士。
刘召成,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学博士。
陈龙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研究处副处长、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起草执笔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学博士。
刘召成,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学博士。
本书共分为三编。 第一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整体释评”,本编主要讲解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起草的基本情况和重大意义,并从总体上对该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和溯及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鉴定意见及专家辅助证人、侵权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等关键问题进行整体上的说明。 第二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条文释义”,本编从立法背景和目的、法理基础、条文释义、适用要点等方面对司法解释的条文进行逐条解读。 第三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适用经典案例”,本编精选司法实践中的经典案例作为样本,结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进行深入分析,为司法解释的具体适用提供指导。
第一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整体释评
第一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起草的基本情况和重大意义 /
一、《解释》的起草是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举措 /
二、《解释》的起草是从供给侧解决审判实践中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 /
三、《解释》的起草是细化有关法律规定、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的有力举措 /
四、《解释》的起草过程 /
五、《解释》起草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
六、《解释》重点解决的问题 /
七、《解释》实施的重大意义 /
第二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整体释评 /
一、《解释》的适用范围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及具体规则 /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鉴定意见与专家辅助证人 /
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侵权责任认定 /
五、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损害赔偿责任确定 /
六、《解释》的溯及力 /
第二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条文释义
第一条【本解释的适用范围】 /
第二条【多个医疗机构就诊造成损害案件的被告、第三人】 /
第三条【医疗产品责任的被告、第三人】 /
第四条【一般医疗损害责任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
第五条【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 /
第六条【对病历资料的解释及提交义务】 /
第七条【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 /
第八条【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申请与决定】 /
第九条【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人的确定】 /
第十条【鉴定材料的提交与质证】 /
第十一条【委托鉴定书及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 /
第十二条【医疗损害责任的原因力鉴定】 /
第十三条【鉴定意见质证与鉴定人出庭义务】 /
第十四条【医疗损害责任的专家辅助证人】 /
第十五条【鉴定意见的采信】 /
第十六条【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过失认定】 /
第十七条【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损害认定】 /
第十八条【抢救生命垂危患者不能取得患者近亲属意见的解释与
医疗机构怠于实施相应医疗措施的责任认定】 /
第十九条【两个以上医疗机构造成同一患者损害的责任认定】 /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务人员诊疗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
第二十一条【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认定和追偿权】 /
第二十二条【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的共同侵权责任】 /
第二十三条【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惩罚性赔偿】 /
第二十四条【不同医疗机构承担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责任的计算标准确定】 /
第二十五条【死者近亲属与支付患者费用的人的请求权及医疗产品的解释】 /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的溯及力】 /
第三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适用经典案例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适用范围和当事人认定经典案例 /
1患者因美容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行为受损是否适用医疗损害责任规则
——杨某某与上海韩镜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 /
2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损应如何处理
——王某甲诉北京积水潭医院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案件的被告应如何确定
——武汉德士鼎医疗器械公司与高某、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案 /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经典案例 /
1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诉讼中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刘某羽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2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致损案件应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李某某与辰溪县锦滨博爱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3何种情况下得以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郭某某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 /
4医疗产品损害责任诉讼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与姬某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 /
三、医疗损害赔偿鉴定经典案例 /
1原告拒不配合鉴定承担不利后果
——王静茹等诉北京军区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2病历本身的鉴定及鉴定专家出庭问题
——韩某与北京军区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
3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如何采信
——术后遗留后遗症损害赔偿案 /
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侵权责任认定 /
1认定医疗人员过错的考量因素
——刘某柱、刘某泉、刘某、张某华与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2未尽告知义务无损害不赔偿
——林某连、吴某翱、吴某文与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3紧急救治义务
——钱某明与钟山县中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4认定两个医疗机构的连带责任
——代某姣与扶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扶沟县吕潭卫生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5医师在两个医疗机构执业时,医院的过错推定
——长子县丹朱镇卫生院草坊分院因与李某及长子县丹朱镇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申请再审案 /
6受诉法院所在地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下患者残疾赔偿金的
计算标准
——王某某诉山东省烟台市同兴诊所等医疗纠纷案 /
五、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经典案例 /
1患者因医疗产品缺陷受有损害的,该向谁主张损害赔偿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与雷某阁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
2缺陷医疗产品与医疗机构的过错诊疗行为相结合致害患者的连带责任
——大连昊德商贸有限公司与郭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 /
3医疗机构销售使用过期医疗产品致害患者的惩罚性赔偿
——田某与王某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案 /
附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 (2017年12月13日)
2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2017年12月13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2009年12月26日)
^ 收 起
第一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起草的基本情况和重大意义 /
一、《解释》的起草是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举措 /
二、《解释》的起草是从供给侧解决审判实践中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 /
三、《解释》的起草是细化有关法律规定、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的有力举措 /
四、《解释》的起草过程 /
五、《解释》起草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
六、《解释》重点解决的问题 /
七、《解释》实施的重大意义 /
第二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整体释评 /
一、《解释》的适用范围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及具体规则 /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鉴定意见与专家辅助证人 /
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侵权责任认定 /
五、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损害赔偿责任确定 /
六、《解释》的溯及力 /
第二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条文释义
第一条【本解释的适用范围】 /
第二条【多个医疗机构就诊造成损害案件的被告、第三人】 /
第三条【医疗产品责任的被告、第三人】 /
第四条【一般医疗损害责任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
第五条【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 /
第六条【对病历资料的解释及提交义务】 /
第七条【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 /
第八条【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申请与决定】 /
第九条【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人的确定】 /
第十条【鉴定材料的提交与质证】 /
第十一条【委托鉴定书及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 /
第十二条【医疗损害责任的原因力鉴定】 /
第十三条【鉴定意见质证与鉴定人出庭义务】 /
第十四条【医疗损害责任的专家辅助证人】 /
第十五条【鉴定意见的采信】 /
第十六条【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过失认定】 /
第十七条【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损害认定】 /
第十八条【抢救生命垂危患者不能取得患者近亲属意见的解释与
医疗机构怠于实施相应医疗措施的责任认定】 /
第十九条【两个以上医疗机构造成同一患者损害的责任认定】 /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务人员诊疗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
第二十一条【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认定和追偿权】 /
第二十二条【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的共同侵权责任】 /
第二十三条【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惩罚性赔偿】 /
第二十四条【不同医疗机构承担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责任的计算标准确定】 /
第二十五条【死者近亲属与支付患者费用的人的请求权及医疗产品的解释】 /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的溯及力】 /
第三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适用经典案例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适用范围和当事人认定经典案例 /
1患者因美容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行为受损是否适用医疗损害责任规则
——杨某某与上海韩镜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 /
2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损应如何处理
——王某甲诉北京积水潭医院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案件的被告应如何确定
——武汉德士鼎医疗器械公司与高某、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案 /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经典案例 /
1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诉讼中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刘某羽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2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致损案件应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李某某与辰溪县锦滨博爱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3何种情况下得以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郭某某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 /
4医疗产品损害责任诉讼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与姬某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 /
三、医疗损害赔偿鉴定经典案例 /
1原告拒不配合鉴定承担不利后果
——王静茹等诉北京军区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2病历本身的鉴定及鉴定专家出庭问题
——韩某与北京军区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
3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如何采信
——术后遗留后遗症损害赔偿案 /
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侵权责任认定 /
1认定医疗人员过错的考量因素
——刘某柱、刘某泉、刘某、张某华与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2未尽告知义务无损害不赔偿
——林某连、吴某翱、吴某文与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3紧急救治义务
——钱某明与钟山县中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4认定两个医疗机构的连带责任
——代某姣与扶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扶沟县吕潭卫生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
5医师在两个医疗机构执业时,医院的过错推定
——长子县丹朱镇卫生院草坊分院因与李某及长子县丹朱镇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申请再审案 /
6受诉法院所在地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下患者残疾赔偿金的
计算标准
——王某某诉山东省烟台市同兴诊所等医疗纠纷案 /
五、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经典案例 /
1患者因医疗产品缺陷受有损害的,该向谁主张损害赔偿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与雷某阁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
2缺陷医疗产品与医疗机构的过错诊疗行为相结合致害患者的连带责任
——大连昊德商贸有限公司与郭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 /
3医疗机构销售使用过期医疗产品致害患者的惩罚性赔偿
——田某与王某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案 /
附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 (2017年12月13日)
2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2017年12月13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2009年12月26日)
^ 收 起
杨立新,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主要立法专家。
陈龙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研究处副处长、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起草执笔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学博士。
刘召成,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学博士。
陈龙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研究处副处长、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起草执笔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学博士。
刘召成,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学博士。
本书共分为三编。 第一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整体释评”,本编主要讲解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起草的基本情况和重大意义,并从总体上对该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和溯及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鉴定意见及专家辅助证人、侵权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等关键问题进行整体上的说明。 第二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条文释义”,本编从立法背景和目的、法理基础、条文释义、适用要点等方面对司法解释的条文进行逐条解读。 第三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适用经典案例”,本编精选司法实践中的经典案例作为样本,结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进行深入分析,为司法解释的具体适用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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