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劳动法(第三册)(威科法律译丛)
作者:[比]罗杰·布兰潘 著; 付欣 高一波 张蕊楠 译
出版:商务印书馆 2018.7
丛书:威科法律译丛
页数:288
定价:68.00 元
ISBN-13:9787100159524
ISBN-10:710015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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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法
导言
第一章 集体协商
第一节 社会对话
第二节 欧洲层面的集体协议
一、概述
(一)集体协商的广义与狭义解释
(二)多面角色
(三)具有双重内容的协议
(四)集体协商自由:多元化民主
(五)辅助性原则
(六)集体协议中国际性法律架构的缺失
(七)具体立法
二、集体协议的当事人
(一)欧洲股份公司协议
(二)欧洲行业协议
(三)欧洲跨行业协议
(四)欧洲跨区域协议
三、缔结集体协议的权限
四、《欧洲联盟运行条约》第153条与第155条以及具体的法律
问题
(一)根据成员国国内惯例来实施集体协议的情形
(二)根据理事会决议来实施集体协议的情形
第二章 劳动者的参与
第一节 劳动者的知情权与咨询权
第二节 欧洲股份公司
一、历经三十余年的讨论
二、劳动者参与的模式
三、安万特公司内达成的董事会级别的劳动者参与
四、尼斯峰会(2000年12月7-10日):突破性进展
五、2001年11月8日的指令
(一)指令的相关定义
(二)欧洲股份公司的设立
(三)欧洲股份公司的架构
(四)劳动者的参与
(五)一些初步观察意见
第三节 劳动者的知情权与咨询权:关于欧洲劳资联合委员会或信息与咨询程序的指令
一、简介
二、总体评论
(一)劳动者的参与
(二)2009年5月6日的指令
(三)总结
三、指令的目标与适用范围
(一)指令的目标
(二)指令的适用范围
四、指令的相关定义与概念
(一)信息与咨询
(二)劳动者代表
五、欧洲劳资联合委员会或相关程序的设立
(一)以合作的精神开展协商的义务
……
结语 探求欧洲的社会模式:难道只是一个梦想?
附录一 《欧洲共同体劳动者基本社会权利宪章》
附录二 欧洲工业与雇主联盟和欧洲手工与中小企业协会之间的合作协议
附录三 《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
参考文献节选
欧洲联盟各机构网址
欧洲联盟法院案件一览表
索引
重要术语中英文对照表
罗杰·布兰潘(1933-016),生前为荷兰蒂尔堡大学教授,讲授比较与国际劳动法以及全球化等课程。曾任比利时鲁汶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劳资关系协会主席、比利时参议院议员、国际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协会荣誉主席。担任《国际法律百科全书》《国际劳动法与劳资关系百科全书》等书主编。
译者简介:
付欣,1971年生,陕西户县人。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教师。曾任某NGO组织法律项目官员、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研究员、北京吉利大学客座教授等职。曾主管过中美劳动法项目。主要研究方向:刑事司法、人权法、劳动法、法学实证研究及法律翻译。先后在国内外发表 “论我国的死刑复核制度”等论文10余篇,出版《中国刑事司法之实证研究》《欧盟劳动法》《拉丁与日耳曼民族史》等著、译作7部。
高一波,香港大学文学硕士,任职于西北政法大学。
张蕊楠,英国爱丁堡大学理学硕士,任职于西北政法大学。
《欧洲劳动法》从20世纪90年代初版以来,在欧洲深受读者欢迎,该书定期再版,至今已出版至第13版。其内容覆盖面广、信息更新及时,具有*威性和实务指导性。全书分为总论、个人劳动法与集体劳动法三大部分。
第三册为原书的“集体劳动法”部分,首先讨论了劳资双方在欧洲层面开展集体协商的可能性;其次,介绍了欧洲联盟有关劳动者参与的各项提案;最后,作者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得出了无论是在欧盟层面,还是在成员国国家层面,都并不存在一种统一的欧洲社会模式的结论。
欧洲劳动法从最初的欧洲共同体发展到现在的欧洲联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现在已经进入了后工业化阶段,其立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欧洲在劳动法领域的发展与协调,尤其是在个人权利保护、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平等就业、劳动安全与健康等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模板。
《威科法律译丛:欧洲劳动法(第三册)》所包含的法规、学者们的先进理念、欧洲法院的案例及法官的判案思路等对于我们国家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法律制度时有重要的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