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山区社会的习惯、契约和权利——龙泉司法档案的社会史研究
作者:杜正贞 著
出版:中华书局 2018.7
页数:495
定价:88.00 元
ISBN-13:9787101132212
ISBN-10:7101132219
去豆瓣看看 序言
导论
上编 近代法律变革与宗族
引言
第一章“异姓承嗣”法律与习俗的演变
第二章 晚清民国时期的祭田轮值纠纷
第三章 民国时期的族规与国法
——以季氏修谱案为例
小结 晚清民国的亲属继承制度与宗族的命运
查看完整 杜正贞,200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获硕士学位。同年进入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主修中国古代史,辅修中国近代史,2005年12月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浙江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方向社会史、法律史,研究兴趣涉及基层社会组织、乡村生活和民间信仰等。
本书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龙泉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成果为基础,是“龙泉司法档案研究丛书”推出的首部学术专著。透过社会史的视野,结合族谱、契约等民间文献,本书考察了继承习俗、法律的演化关系,地方宗族的应对;女性在近代法律变化中的策略与行动;从诉讼档案出发回到契约活动的现场,在现代国家努力管控土地山林资源的背景下,讨论地方确权习惯和产权秩序的变化。本书不仅记录法律制度、政治变革与社会经济、基层生活、民众观念变迁之间的互动机制和过程,也关注人们怎样用法律的语言来陈述自己的生活和遭遇,为自己的行动创制意义。
序言
导论
上编 近代法律变革与宗族
引言
第一章“异姓承嗣”法律与习俗的演变
第二章 晚清民国时期的祭田轮值纠纷
第三章 民国时期的族规与国法
——以季氏修谱案为例
小结 晚清民国的亲属继承制度与宗族的命运
中编 地方司法档案中的家庭与女性
引言
第一章 宋代以来寡妇立嗣权的再研究
——基于法典、判牍和档案等史料的反思
第二章民国的招赘婚书与招赘婚诉讼
第三章 晚清民国庭审中的女性
——以供词、笔录为中心的研究
小结 在国家制度和行为之下的女性
下编 晚清民国诉讼中的契约与产权问题
引言
第一章 地方诉讼中的契约应用与契约观念
——以龙泉司法档案晚清部分为例
第二章 从契约到土地产权状
——地权证明方式的演变
第三章 晚清民国诉讼中的山林产权与山界
小结“产权”证明的公与私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收 起 杜正贞,200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获硕士学位。同年进入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主修中国古代史,辅修中国近代史,2005年12月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浙江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方向社会史、法律史,研究兴趣涉及基层社会组织、乡村生活和民间信仰等。
本书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龙泉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成果为基础,是“龙泉司法档案研究丛书”推出的首部学术专著。透过社会史的视野,结合族谱、契约等民间文献,本书考察了继承习俗、法律的演化关系,地方宗族的应对;女性在近代法律变化中的策略与行动;从诉讼档案出发回到契约活动的现场,在现代国家努力管控土地山林资源的背景下,讨论地方确权习惯和产权秩序的变化。本书不仅记录法律制度、政治变革与社会经济、基层生活、民众观念变迁之间的互动机制和过程,也关注人们怎样用法律的语言来陈述自己的生活和遭遇,为自己的行动创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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