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
目 录内容简介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在地理范围上包括公海和靠前海底区域,但不包括南极条约体系规定的范围,占优选海洋面积的64%,攸关各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是当前各国竞相竞争的战略新疆域。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靠前文书谈判是当前海洋法领域很重要的靠前立法进程。该靠前文书被视为《公约》第三个执行协定,涉及海洋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海洋保护区等划区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等重要问题,攸关海洋新资源和海洋活动空间等战略利益,牵动靠前海洋秩序的调整和变革,各国对文书谈判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帮助学界和管理部门及时了解BBNJ问题相关情况,推动相关研究不断深入,有关研究人员刘岩、郑苗壮编写《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这《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旨在反映阶段性研究成果。相信《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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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学界和管理部门及时了解BBNJ问题相关情况,推动相关研究不断深入,有关研究人员刘岩、郑苗壮编写《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这《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旨在反映阶段性研究成果。相信《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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