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什么是以及为何学习”法律方法论?
第一节法律方法论是“法律适用方法”的学说
第二节“规范文本工作”和“事实工作”
第三节法律适用方法涉及哪个问题?
第四节作为“元学科”的法律方法论
第五节方法论规则的依据和“方法的法”
第六节作为“规范性”学科的法律方法论、对其贴近现实的基本怀疑
第七节法律方法论的回顾性和策略性方面
第二章原本的法律解释框架:经典的解释因素及其位阶
第一节明确概念
第二节单个的解释因素
一、导论
二、文义解释
(一)引言
(二)描述性构成要件因素和语义学中的“三领域模式”
(三)规范性构成要件因素
(四)一般条款
(五)联邦法律的三种语言
(六)总结
三、体系解释
(一)基础
(二)法的“外在”和“内在”体系
(三)瑞士私法的外在体系
(四)瑞士私法的内在体系
(五)体系解释的具体问题
四、历史解释
(一)基本问题
(二)教义学历史的回顾及专业术语明晰
(三)联邦法院的态度
(四)主张进行“客观”或“主观”解释方法的论证
(五)建议
(六)细节问题
(七)延伸:法律解释方法、合同及单方法律行为解释方法
五、目的解释
(一)基础
(二)教义学历史的回顾(“由概念法学到利益法学”)及问题当前性展望
(三)特别的目的论证和回归到特别关系中的立法目的
六、解释因素的位阶问题
第三章法官法总论及“受约束的法官法”领域中漏洞填补
第一节概念基础
第二节现实和法律理论的对立论证
第三节漏洞概念总论及认定和填补漏洞的区分
一、法律漏洞的概念
二、漏洞认定与漏洞填补的关系
第四节漏洞的类型
一、概述
二、按照现行法和按照将来法的漏洞
三、法律内漏洞
四、公开的法律漏洞
五、除外漏洞
六、其他类型的漏洞
第五节公开的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
一、类推、轻重推理、反面推理
(一)类推
(二)轻重推理
(三)反面推理
(四)不得扩张解释特别规定
(五)法律规避行为
二、援引具有“预先效果”的立法填补漏洞
三、援引习惯法填补漏洞
第六节除外漏洞的填补方法
一、目的性限缩
二、附带类推的目的性限缩
三、瑞士学说和判决中的目的性限缩
四、界定
(一)按照将来法的法律修正
(二)依据“失去法律意义的法律本身失效”原则的整体修正
(三)借助禁止滥用权利原则的个案相关的公平修正
(四)“违背法律目的”的不正当、一般化裁判
(五)极端情况下对抗“法律不正义”的反抗权
第四章超越法律的法官法
第一节概念和现实意义
第二节超越法律的法官法的法源特征
第三节客观化因素
一、导论
二、形式的法治国家原则
(一)一般化的裁判理由
(二)法律平等原则
(三)公开的论证
三、导向性观点
(一)先例
(二)学理
(三)一般法律原则
(四)比较法
(五)法外论证
第四节一般条款具体化和法官裁量的法定指示参引
一、导论
二、方法概述
三、特别的思考
第五节论题学和法官法
第六节实践变化的问题
一、现象
二、先例约束
三、实践变化时的失信问题
第七节超越法律的法官法的正当性与界限
一、制定法国家走向法官国家
二、法官国家带来的问题
三、解决办法
第五章国际视角的法律方法论
第一节导论
第二节对统一私法的方法论的特别思考: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例
第三节瑞士“自主施行”欧盟私法中特别的解释问题
第六章对“传统”方法论怀疑的基本问题(规则怀疑主义和前理解)和结语
第一节导论
第二节规则怀疑主义
第三节解释者的前理解
一、导论
二、前理解的诠释学分类及其在法律方法论讨论中的认可
三、前理解的“层面”
四、对前理解意义的建议
第四节结语
缩略语
参考文献
联邦法院判决
索引
法律方法条款精选
遇见(译者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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