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 引言
写在前面的思考
节 法、私法和民法
第二节 《民法典》
第三节 法律适用
第二部分 法律行为
章 基础
第四节 合同、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
第五节 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原因行为和抽象行为
第六节 对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七节 意思表示的发出和到达
第二章 合同缔结
第八节 要约和承诺
第九节 对指向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撤回
第十节 包含一般交易条款的合同缔结和包含滥用性条款
(Miβbraeuchliche Klauseln)的消费者合同的缔结
第十一节 合意和不合意
第三章 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第十二节 行为能力
第十三节 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十四节 法律行为的内容限制
第十五节 部分无效、转换和认可
第四章 意思瑕疵
第十六节 对意思瑕疵的法律层面的利益评价之概述
第十七节 意思和表示故意不一致
第十八节 错误
第十九节 恶意欺诈和不法胁迫
第二十节 双方动机错误
第五章 附条件、附期限和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节 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
第六章 代理
第二十三节 含义、利益情况和界定
第二十四节 代理的前提条件和效果
第二十五节 意定代理权
第二十六节 对代理权的限制
第二十七节 无代理权的代理
第三部分 权利
章 权利的内容及其实施
第二十八节 私法关系以及权利
第二十九节 主观权利的取得
第三十节 请求权
第三十一节 抗辩权
第三十二节 对权利(Rechtsmacht)的限制及保护
第二章 权利主体
第三十三节 自然人
第三十四节 法人
第三章 权利客体
第三十五节 一般权利客体
第三十六节 物
第四部分 期间和期日
第三十七节 期间和期日
第五部分 附加内容
第三十八节 案例分析方法
法律条文索引
内容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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