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本课题研究概述
二、研究的问题与方向
第一章 清代州县治理与晚清议改州县体制
第一节 州县治理的内容与路径
一、赋税征收
二、司法审理
三、社会治安
四、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第二节 州县官与各方关系
一、中央对州县官的控制
二、上级官府对州县官的监督
三、州县官与佐杂
四、州县官与幕友、胥吏
五、州县官与绅士
第三节 晚清州县体制改革之议
一、19世纪的州县改制言论
二、20世纪初年的州县改制议论与试行
第二章 从学官到劝学所:州县教育管理体系的转变
第一节 学堂兴起与劝学所的设立
一、学堂兴起与教育行政机构的出现
二、劝学所的设置
第二节 劝学与筹款
一、劝学所与州县基础教育
二、劝学所与办学经费
第三节 官督绅办与功能转变
一、官督绅办的运行特征
二、官治与自治的纠结
第四节 学堂兴起与乡村治理
一、传统儒学思想控制功能的弱化
二、劝学绅董与绅、民冲突
第三章 从保甲团练到警察:州县治安体系的变动
第一节 保甲与团练
一、晚清的保甲
二、晚清的团练
第二节 州县巡警的建立
一、直隶州县巡警的建立
二、各省州县巡警陆续出现
第三节 建制与乡镇巡警
一、州县巡警的建制
二、乡镇巡警…
第四节 职能、经费与警民冲突
一、职能与警民冲突
二、经费与警民冲突
第五节 州县巡警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警区与派出机构
二、绅士与州县巡警
第四章 从州县官审判到筹办审判厅:州县司法变革的开启
第一节 “就地正法”之制与州县官的审判权
一、咸同之际州县官“就地正法”权的行使
二、光绪初年关于“就地正法”权的争论和调整
三、预备立宪时期的变通
第二节 州县官与教案审理
一、民教冲突与州县官的责任
二、州县官与民教诉讼
第三节 “恤刑狱”与州县司法改革
一、“恤刑狱”的提出
二、停止刑讯
三、监狱改良
四、创办罪犯习艺所
第四节 审判厅之设置与州县官的审判权
一、关于州县司法独立的争议
二、各省筹办审判厅
三、审判厅与州县官的司法权
第五章 从官治到地方自治:州县治理模式的转换
第一节 从议设乡官到实行自治
一、乡官之议
二、确定实施地方自治
三、天津县地方自治的试办
第二节 城镇乡和府厅州县两级自治方案的颁布
一、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
二、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
三、两级自治方案与日本的比较
第三节 地方自治的筹办与推进
一、各地筹办地方自治
二、城镇乡与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的推进
第四节 城镇乡地方自治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变化
二、自治与官治矛盾的突显
三、自治与民众矛盾的激化
第六章 经征、公费与劝业:州县财税和经济职能的调整
第一节 晚清州县财政紊乱与“外销”出现
一、州县衙门的经费
二、晚清州县财政的紊乱
三、州县“外销”的出现
四、财政困局与治理困局
第二节 州县财税的局部整理
一、同治光绪年间“化私为公”的努力
二、宣统年对州县财政的清理
三、匀定州县公费
四、经征的变化与经征机构的出现
第三节 州县经济职能的转换
一、州县经济职能的转换与农林工艺的发展
二、劝业员和劝业公所的陆续设立
第七章 选任与监督:州县官人事制度的变更
第一节 同光年间州县官选任制度的嬗变
一、捐纳保举扩张对州县官选任制度的冲击
二、督抚权重对州县官选任的违例与变通
三、同光年间的整顿与效果
第二节 清末州县官选任制度改革
一、通过学习考试以定去留
二、变通掣签回避制度
三、停止部选
第三节 州县官监督制度的变化
一、州县官考核制度之演变
二、州县官交代制度之紊乱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收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