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博观 法律制度:对法律理论的一种解说
作者简介 尼尔·麦考密克(Neil MacCormick,1941-2009),英国爱丁堡大学公法、自然法与国家法学钦定讲席教授,是二十世纪重要的法学家之一。1963年在格拉斯哥大学获哲学和文学荣誉硕士学位,1965年在牛津大学获法学文学士学位,曾在1967年至1972年执教于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著有《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1978)、《哈特传略》(1981)、《法律权利与社会民主》(1982)、《制度法论》(与魏因伯格尔合著,1986)、《修辞与法治:一种法律推理理论》(2005)、《法律与道德中的实践理性》(2008)等。 译者简介 陈锐,安徽安庆人,南开大学哲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法律史、中国传统律学。先后出版译著7部:(1)《法律与真理》(Dannis Patterson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2)《法律实证主义:思想与文本》(陈锐编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法律实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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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博观 法律制度:对法律理论的一种解说》是英美法哲学界代表人物麦考密克的代表性著作,作者旨在通过对人的行为规范体系这一“系统”做内在一致的说明,从而对这一规范秩序的基础加以阐释。这有时被称为“法律科学”,有时被称为“法理学”,有时被称为“学术性的法律”,有时甚至被称为“关于法律的学问”,本书的目的之一是对处于如此研究背后的一些预设做令人满意的哲学说明。
序
致谢
引言
部分规范、制度与秩序
第1章 论规范性秩序
1.1引言
1.2论制度性事实
1.3规范性
1.4规范性秩序
1.5论习俗:一种非正式的活动
1.6结论
第2章 论制度性秩序
2.1引言
2.2超越非正式性
2.3明确陈述的规范——“规则”
2.4规则的实际效力:是“排斥”,还是“防卫”?
2.5自由裁量:价值与原则
2.6规则中的标准
2.7制度与秩序
2.8实在法制度:初步的评述
2.9制度性的机构
第3章 法律与宪制国
3.1引言
3.2国家
3.3宪法
3.4公法体系
3.5公民社会与国家:一种简单的介绍
3.6结论:作为制度性规范秩序的法律
第4章 一个难题:是规则,还是习惯?
4.1引言
4.2习惯与规则的再考察
4.3有关规则的习惯
4.4小心站台之间的缝隙
第二部分人、行为与关系
第5章 论人
5.1引言
5.2什么是一个人?
5.3人的能力:消极能力
5.4人的能力:一般意义上的积极能力
5.5责任能力
5.6行为能力
5.7论公司的能力
5.8人的身份
第6章 不正当行为与义务
6.1引言
6.2重新思考规范性
6.3区分“不正当”与“并非不正当”
6.4论义务
6.5论“义务”与“义务性”
第7章 法律上的资格与关系:权利与义务
7.1引言
7.2“债法”
7.3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与相对于行为的权利
7.4相对于人的生存状态与事件状态的权利
第8章 法律关系与物:财产
8.1引言
8.2物与相对于物的权利
8.3物权——取得与名分
8.4物权——其内容
8.5关于知识产权的一些评论
8.6拆分所有权:信托
8.7结论
第9章 法律权力与有效性
9.1引言
9.2作为授权的法律
9.3有效性
9.4可废止性
9.5豁免权
第三部分法律、国家与公民社会
第10章 权力与公法:法律与政治
10.1引言
10.2公权力
10.3区分公法
10.4公法与政治
10.5司法公正的政治价值
10.6政治权力高于法律吗?
第11章 对权力的限制:基本权利
11.1引言
11.2作为对政府施加可能限制的权利
11.3权利的制度化
11.4权利的难题:谁来评判?
第12章 刑法与公民社会:法律与道德
12.1引言
12.2犯罪与不正当行为
12.3法律道德主义
12.4公司犯罪
12.5结论
第13章 私法与公民社会:法律与经济
13.1引言
13.2私法与私人生活
13.3私法与商业
13.4私法与经济
13.5财产权与义务:制度上的分析
13.6法律、经济与信息
13.7结论
第四部分法律、道德与方法论
第14章 实在法与道德自主
14.1引言
14.2解释法律的实在性特征
14.3道德争议与法律决定
14.4道德上的自主
14.5法律:制度性、权威性与他律性
14.6缓和对立:法律的相对他律性
14.7质疑对立:法律中的解释与论证
第15章 法律与正义
15.1引言
15.2公民自由与批判性道德
15.3宗教、自由与法律
15.4法律、正义与人权的实证化
15.5法律及其隐含的正义主张
15.6对“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的一些评论
第16章 法律与价值:反思与方法
16.1引言
16.2定义、惯习主义与“语义学之刺”
16.3分析性说明与法律多元主义
16.4法律知识与制度性事实
16.5法律、国家与公民社会——“核心意义”与“建构性解释”
16.6“小心台阶间的缝隙”!——再次提醒
16.7轻率的折中主义?
16.8后的结论
16.9尾声
参考文献
^ 收 起
致谢
引言
部分规范、制度与秩序
第1章 论规范性秩序
1.1引言
1.2论制度性事实
1.3规范性
1.4规范性秩序
1.5论习俗:一种非正式的活动
1.6结论
第2章 论制度性秩序
2.1引言
2.2超越非正式性
2.3明确陈述的规范——“规则”
2.4规则的实际效力:是“排斥”,还是“防卫”?
2.5自由裁量:价值与原则
2.6规则中的标准
2.7制度与秩序
2.8实在法制度:初步的评述
2.9制度性的机构
第3章 法律与宪制国
3.1引言
3.2国家
3.3宪法
3.4公法体系
3.5公民社会与国家:一种简单的介绍
3.6结论:作为制度性规范秩序的法律
第4章 一个难题:是规则,还是习惯?
4.1引言
4.2习惯与规则的再考察
4.3有关规则的习惯
4.4小心站台之间的缝隙
第二部分人、行为与关系
第5章 论人
5.1引言
5.2什么是一个人?
5.3人的能力:消极能力
5.4人的能力:一般意义上的积极能力
5.5责任能力
5.6行为能力
5.7论公司的能力
5.8人的身份
第6章 不正当行为与义务
6.1引言
6.2重新思考规范性
6.3区分“不正当”与“并非不正当”
6.4论义务
6.5论“义务”与“义务性”
第7章 法律上的资格与关系:权利与义务
7.1引言
7.2“债法”
7.3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与相对于行为的权利
7.4相对于人的生存状态与事件状态的权利
第8章 法律关系与物:财产
8.1引言
8.2物与相对于物的权利
8.3物权——取得与名分
8.4物权——其内容
8.5关于知识产权的一些评论
8.6拆分所有权:信托
8.7结论
第9章 法律权力与有效性
9.1引言
9.2作为授权的法律
9.3有效性
9.4可废止性
9.5豁免权
第三部分法律、国家与公民社会
第10章 权力与公法:法律与政治
10.1引言
10.2公权力
10.3区分公法
10.4公法与政治
10.5司法公正的政治价值
10.6政治权力高于法律吗?
第11章 对权力的限制:基本权利
11.1引言
11.2作为对政府施加可能限制的权利
11.3权利的制度化
11.4权利的难题:谁来评判?
第12章 刑法与公民社会:法律与道德
12.1引言
12.2犯罪与不正当行为
12.3法律道德主义
12.4公司犯罪
12.5结论
第13章 私法与公民社会:法律与经济
13.1引言
13.2私法与私人生活
13.3私法与商业
13.4私法与经济
13.5财产权与义务:制度上的分析
13.6法律、经济与信息
13.7结论
第四部分法律、道德与方法论
第14章 实在法与道德自主
14.1引言
14.2解释法律的实在性特征
14.3道德争议与法律决定
14.4道德上的自主
14.5法律:制度性、权威性与他律性
14.6缓和对立:法律的相对他律性
14.7质疑对立:法律中的解释与论证
第15章 法律与正义
15.1引言
15.2公民自由与批判性道德
15.3宗教、自由与法律
15.4法律、正义与人权的实证化
15.5法律及其隐含的正义主张
15.6对“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的一些评论
第16章 法律与价值:反思与方法
16.1引言
16.2定义、惯习主义与“语义学之刺”
16.3分析性说明与法律多元主义
16.4法律知识与制度性事实
16.5法律、国家与公民社会——“核心意义”与“建构性解释”
16.6“小心台阶间的缝隙”!——再次提醒
16.7轻率的折中主义?
16.8后的结论
16.9尾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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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尼尔·麦考密克(Neil MacCormick,1941-2009),英国爱丁堡大学公法、自然法与国家法学钦定讲席教授,是二十世纪重要的法学家之一。1963年在格拉斯哥大学获哲学和文学荣誉硕士学位,1965年在牛津大学获法学文学士学位,曾在1967年至1972年执教于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著有《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1978)、《哈特传略》(1981)、《法律权利与社会民主》(1982)、《制度法论》(与魏因伯格尔合著,1986)、《修辞与法治:一种法律推理理论》(2005)、《法律与道德中的实践理性》(2008)等。 译者简介 陈锐,安徽安庆人,南开大学哲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法律史、中国传统律学。先后出版译著7部:(1)《法律与真理》(Dannis Patterson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2)《法律实证主义:思想与文本》(陈锐编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法律实证主义:从奥斯丁到哈特》(陈锐编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4)《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陈锐编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5)《道德相对主义》(Steven Lukes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6)《法律与逻辑:法律论证的批判性说明》(Joseph Horwitz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7)《英国法的塑造者》(William Searle Holdsworth著),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王琳,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理论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法治理论与法律方法。在《法制与社会发展》 《政治与法律》 《交大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若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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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博观 法律制度:对法律理论的一种解说》是英美法哲学界代表人物麦考密克的代表性著作,作者旨在通过对人的行为规范体系这一“系统”做内在一致的说明,从而对这一规范秩序的基础加以阐释。这有时被称为“法律科学”,有时被称为“法理学”,有时被称为“学术性的法律”,有时甚至被称为“关于法律的学问”,本书的目的之一是对处于如此研究背后的一些预设做令人满意的哲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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