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第一篇 政治和道德的一般原则的缺点
本论文的主题
对《巴齐里阿达》的结构和主旨的总看法
通常道德的根深蒂固的错误,这些错误漆黑一团、积聚成堆并难于打破
古今道德家的错误根源;为了认识和避免这些错误,他们本应做些什么
利己心变质的原因
从自然界脱胎出来的人的状态,自然界为了培养社会性的人做了些什么
详细说明社会性的真正基础
道德和政治应当根据什么原则建立自己的规则和制度
自然正直之观念;怎样才能防止其变质
反对意见
回答
什么样的教育可以防止一切恶习
什么样的教育使得道德的错误永远存在下去
大多数立法者破坏了社会性的联系,引起或保持了这种破裂的可悲后果
为什么自然法变成行不通
第二篇 政治的特别缺点
我们的原则的实验证明
能够接受英明政府法治的野蛮民族的自然状态
行通的政治观念以及对其准则的简短批驳
通行的政治准则多么违反情理
对在尚未接受法律的民族中建立我们的制度的可能性提出异议
回答;或以自然为基础的法律在不带我们的偏见的民族中可能获得成功的新证明
爱好休息也是人的活动的本质
懒惰的真正原因
对喋喋不休的大量无聊的反对意见讲几句离题话
民族的真正起源和社会感情衰落的原因
立法者没有纠正任何混乱
为什么要制定法律
一切政治或道德论证的真正论据和一切混乱的始因
最初的立法者要认识自然的意图并使自己的制度符合这种意图多么容易
比我们的法律还完善的法律会有多大力量
民法和国际公法之原理的虚伪性
基督教精神使人们接近自然
为什么自然法变成行不通
第二篇 政治的特别缺点
我们的原则的实验证明
能够接受英明政府法治的野蛮民族的自然状态
通行的政治观念以及对其准则的简短批驳
通行的政治准则多么违反情理
对在尚未接受法律的民族中建立我们的制度的可能性提出异议
回答;或以自然为基础的法律在不带我们的偏见的民族中可能
获得成功的新证明
爱好休息也是人的活动的本原
懒惰的真正原因
对喋喋不休的大量无聊的反对意见讲几句离题话
民族的真正起源和社会感情衰落的原因
立法者没有纠正任何混乱
为什么要制定法律
一切政治或道德论证的真正论据和一切混乱的始因
最初的立法者要认识自然的意图并使自己的制度符合这种意图
多么容易
比我们的法律还完善的法律会有多大力量
民法和国际公法之原理的虚伪性
基督教精神使人们接近自然法
为什么基督教精神维持不下来
修道精神与自然法完全对立
什么是自由和依存
我们绝对统治者的政权的弱点
最兴盛的国家的衰落和变动的真正原因
道德秩序中的偶然性是什么
什么东西可以保证帝国安定
政治以什么借口为一个人的利益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
君主在自然法中的权力和职责;他们的真正伟大之处
第三篇 通行道德的特别缺点
什么是恶;恶的不同种类
在神灵面前没有自然之恶
道德之恶只触及到人
自然秩序和道德秩序之间的相似
行善是我们第一个道德观念
什么东西使人摆脱任何道德之恶的观念
在神灵面前,人的道德缺陷是什么
无论是在实在世界或在道德世界中,一切都在逐渐完善道德之恶的正确范围
造成一切恶的暂时原因也就是其补救的手段
精神和内心的矛盾的真正原因
我们的原则不容许恶习和罪行
人的一切行为的主要动机与社会一切和谐的原则
道德观念的真正连贯性和进展;用以证明道德观念的假说
慈善是神性观念的第一原则
说明神的观念怎样形成、发展和完善的第一个假说
神性观念仅产生于对自然感觉的思考
宇宙的景象只不过令人扩大神的观念
神的观念是怎样逐渐完善的
第二个假说:按这种假说,神的观念将达到新的完善程度
在什么体系中神的观念能日益完善或受糟蹋
人类行为的腐败怎样影响到神的观念;应当如何防止腐败
被哲学家们所忽视的人类行为堕落的显著原因
从上述观察中所应得出的结论
慈善不应当依存于哪一种恐惧和希望
道德应从何处开始它的教诲
本书的结论
第四篇 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
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社会的恶习和祸害的基本的和神圣的法律
分配法或经济法
土地法
市政法
治理法
取缔奢侈法
可以防止产生一切暴政的政府组成法
行政管理法
可以防止产生一切荒淫的婚姻法
可以防止父亲溺爱子女的教育法
可以防止人们心智迷误和一切超验幻想的研究法
刑法,渎职现象不多故条文很少,既温和而又有实效
附录(一)
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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