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美好生活》这部教育名著篇幅不长,除一个简短的引言之外,总共十九章,分三篇。该书的前两章构成了*篇,综论现代教育的基本原理和目的。民主可以说是罗素教育思想的一条门槛式原则,他开宗明义地提出“我们所追求的未来的教育体制必须给每个孩子提供现有的*机会”,“如果一种教育方法不可能普及,我们就无法将其视为令人满意的”。正是基于这种精神,他对传统的教育理论、英国贵族式的传统教育特别是公学制度多有反思和批评,希望采用蒙台梭利等现代教育家摸索出的理论和方法破旧立新。不过,他并未一概否定古典人文教育的合理性和重要性,而是指出这方面的教育一定要在内容上有所取舍、方法上有所改良,“人类知识的总量和人类问题的复杂性正在不断增长,因此每一代人都必须为了找时间学习新东西而改进其教育方法”。罗素推重的第二个基本原则是自由。他认为,绝不能像旧时那样通过恐吓、强迫甚或体罚来管束和训导儿童,而应该培养儿童的自律和主动。一方面要借助现代心理学知识来把握和利用儿童的心理特性,另一方面要传授真正有价值的知识来激发儿童的学习欲望。品性和美德的养成绝非依赖外在强制,也不能诉诸意志控制,而是取决于儿童早期确立的良好习惯,“好习惯几乎可以自动产生大部分美德”。在罗素看来,理想人格的基础是活力、勇敢、敏锐和理智等四种品性。他特别指出,传统教育的一大缺陷是轻视理智,而没有理智, “教育者们常常因为热衷于灌输所谓的正确信念而疏于对理智的训练”。即便时至今日,这样的提醒仍旧值得我们谨记。
第二篇包括十一章,考察的主题是品性教育,即道德教育。罗素对此所作的讨论是异常全面而具体的,他的许多见解尤其可以供中国的家长们借鉴。例如,他认为,道德训练应该在婴儿的出生之日就开始,这样*有益于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和自律能力,“即便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也要把他当作一个将会在世界占据一席之地的人来尊重。不能为了贪图一时便利或照料孩子的乐趣而牺牲他的未来”;例如,要培养孩子的勇敢品质,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通过学习操作性或控制性的技能,而非通过跟他人进行身体竞争”;例如,父母的关爱是孩子应得的权利,而不是一种需要偿还的债务,父母对子女的回报“应该当作纯粹的额外收获而怀着感激之情去接受,就像春天里的好天气,而不应该将其作为天经地义的事情来期盼”。
第三篇共六章,罗素探讨了智力教育。他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要限制乃至排除道德因素对智力教育的影响,“在道德问题上花费大量时间或心思,应该是大可不必的,因为孩子所需的其他美德应该是纯粹的智力训练所自然产生的结果”,“所传授的知识应当是出于智力上的目的而传授,而不是为了证明某个道德或政治结论”。但他认为,智力教育要获得成功,离不开这些品质:好奇心、开放心态、相信知识难求却可得、耐心、勤奋、专注和精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罗素对精确的强调。他赞成将精确作为理智生活所遵循的道德准则,因为“我们在思想、语言和行为上的精确程度可以大体衡量我们对真理的忠实程度”。为了追求精确,值得忍受枯燥,“学习精确知识容易使人厌倦,但这是每一种卓越所必不可少的”。越是深入和高阶的教育越需要精确,关键在于领会那些枯燥知识的重要性,以及养成一种理智上的冒险意识。罗素还从普通教育、专业教育和大学教育等三个方面对智力教育展开了细致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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