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与自然之间:晚期经院主义思想中的个人权利(欧诺弥亚译丛·权利丛编)
作为一项早期权利语言史的研究,本书并非意图找出某个学派的现代主观权利概念的起源,而是追溯“ius”这个拉丁词在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经院主义讨论当中被用来表示个体品质或属性的各种含义。
《在自由与自然之间:晚期经院主义思想中的个人权利》的核心在于对一个问题的史学回答:维托利亚讲授的道德和政治神学,究竟代表着对阿奎那所传承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回归,还是对司各脱和奥卡姆所开创的唯名论和意志论的延续。
作者布蕾特认为,重估主观意义上的“ius”,就必须重新思考它与客观权利观念之间的关系,也就必须回顾这一时期的作家对客观权利的确切理解。为此,作者调用了大量一手材料,其中很多是之前未曾引起关注的,广泛触及从13世纪的贫洁争论至16世纪新托马斯主义“萨拉曼卡学派”的作品。
《在自由与自然之间:晚期经院主义思想中的个人权利》的核心在于对一个问题的史学回答:维托利亚讲授的道德和政治神学,究竟代表着对阿奎那所传承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回归,还是对司各脱和奥卡姆所开创的唯名论和意志论的延续。
作者布蕾特认为,重估主观意义上的“ius”,就必须重新思考它与客观权利观念之间的关系,也就必须回顾这一时期的作家对客观权利的确切理解。为此,作者调用了大量一手材料,其中很多是之前未曾引起关注的,广泛触及从13世纪的贫洁争论至16世纪新托马斯主义“萨拉曼卡学派”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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